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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身份证和社保卡不太可能相互取代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30日 14:56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8月30日电 (记者乔雪峰)国新办今日上午举行发布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居民身份证本身的功能定位主要是社会管理,它不太可能提供非常广泛的公共服务。而社会保障卡的芯片容量成倍于居民身份证,除了基本信息之外,还记录了大量动态信息,包括每一次缴费、每一次领取待遇、每一次就医的资金支付等等。所以从目前的情况看,一证一卡都是政府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现在不太可能相互取代。

  胡晓义表示,2004年施行的《身份证法》,关于居民身份证的登记规定了九个项目,这九个项目是: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照片、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等等这么九个项目。居民身份证法实施七年以来,对于保障公民权利,便利公民合法活动,维护社会秩序起到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另外,《居民身份证法》规定,16岁以下居民不强制领取身份证,16岁以下公民的社会保障需求也需要有一定的载体来支撑它。但是两者的信息是可以共享的,特别是今年正式实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了社会保障号码就是用公民身份号码。在实际工作当中,人社部和公安部门在居民固定信息方面进行了大量比对工作,同时身份管理系统也通过这样的比对来印证和修正了居民的固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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