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案例在平谷法院开庭 购房人每套房索赔30余万 开发商同意庭下调解
昨天,首个因开发商捂盘,又赶上限购令,导致购房者无法买房的案子在平谷区法院开庭。
购房者姜先生状告开发商故意拖延开盘时间导致其无法购买四套房,并要求开发商按照目前房价赔偿其损失,每套赔偿30余万元。
与姜先生有同样遭遇的还有18户。而此案恰恰成为近年房价暴涨、投资客蜂拥而至、开发商捂盘、政府调控等一系列过程的缩影。
事件
悲催购房者 订了四套房 一套没捞着
原本想着十多万买套房,以后家人住或者投资都能获益的姜先生,自打交了四套房子的定金之后,三年再也没踏实过,开发商拖着不开盘,等通知他签订购房合同时,限购令已出,四套房子,姜先生一家一套也没捞着。
2008年5月,姜先生及其亲属以5016元/平方米的价格一口气订下了四套平谷区盈谷中心的小户型,每套交纳了认购房款5万元(含2万元定金),但由于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证,所以并未签订真正的购房合同。
那就等吧,谁知一等就是三年,直到2011年5月14日,开发商才通知姜先生前去签购房合同,然而早在一个月前,北京就出台了限购政策,而像姜先生一家这样非北京户口且没有五年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的情况,则完全丧失了购房资格。
“原来5000多一平米,现在都涨到1.6万了,但是我们家四套房子全都买不了了。”购房者姜先生谈起此事难掩激动的语气。“开发商明摆着就是想让我们退房!他再高价卖出!”
按理说限购令出台导致不能买房应该属于政策的不可抗力。但让姜先生气愤的是,开发商其实在2010年6月就开盘了,但就是不告知像他们这样最早一批进行认购的买房者。在姜先生看来,开发商是故意捂盘拖延,是他经济损失的罪魁祸首。
据记者了解,平谷区法院至今已经收到了该楼盘类似情况的五宗起诉。
双方
签合同被拖延 购房人索赔30余万/套
记者在房地产交易管理网上查询到,该楼盘确实在2010年6月27日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并且在搜房网上的楼盘信息中,也显示取得许可证当日开盘,并以1.1万元/平方米的价格出售,目前269套房子大部分已经售完。
姜先生表示,自打交了定金以后,他们曾多次前往售楼处,并多次电话催问所购房屋何时能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都被开发商以各种理由予以拖延。
姜先生认定因为房价暴涨,开发商故意捂盘,不愿意将房子按照之前的低价出售给他的家人。他要求开发商按照每套房子目前市价进行赔偿,平均一套房赔偿30余万元。
开发商反咬一口 称预订房已另行售出
在昨天的开庭中,开发商北京飞弘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则反咬姜先生并未在被通知签订购房合同七日内签订合同(当时购房者已不具备购房资格,不能签约),甚至表示,他们已将姜先生预订的四套房另行售出。
而姜先生表示,由于官司太多,开发商已经躲起来,他们只能与售楼处联系。记者按照姜先生提供的电话致电售楼处,一开始接电话的女性还承认自己是盈谷中心,而当记者亮明身份后,接电话的又换成一男性,坚决否认是售楼处,称记者所拨打的号码乃是私人小灵通。
律师
违约成本低 开发商为暴利无所畏惧
2008年,楼市低迷,开发商低价提前销售收取定金以求回笼资金。而2009年初,房价暴涨,半数的楼盘价格在一年之内翻番。盈谷中心目前单价虽然没有涨到像姜先生所说的1.6万,但也在1.3万左右。
据记者了解,自限购令出台后,确实有不少购房者因不符购房资格而合同不能履行,但大部分开发商还是积极配合购房者及时更名。不过,像姜先生这样,由于购买时间比较早,随后房价暴涨,开发商存在故意违约嫌疑的并不在多数。
对此,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董正伟律师表示,整个过程中,购房者并没有过错,是开发商的不开盘导致受限购影响,购房者承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法院也会倾向于购房者。但由于当时每套房子只缴纳了2万元定金,即便开发商双倍赔偿,其违约成本相比目前房价来说还是比较低,所以开发商无所畏惧。
董正伟指出,购房者未缴纳全款,也没有所属权,所以房子虽然涨价了,购房者也不具备完全的升值收益权益。按照目前我国法律,对于这类资产交易中潜在的升值却不给予保护。
进展
开发商同意
尽快给出调解措施
昨天在法庭上,买卖双方最终接受调解,开发商会尽快给出调解措施。
姜先生表示,如果开发商最终为其办理更名并且费用适中,或者给的赔偿自己觉得满意就作罢,同意退房,而如果不能让其满意,还将继续打官司。
文/记者 张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