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源税改革逐渐明晰方向之后,中石化和中石油“坐不住了”。7月26日,有消息称,中石化和中石油已经提出,希望资源税在以量征收改为以价征收后,取消或减征石油特别收益金。对此,能源专家表示,这或许只是“石化双雄”一厢情愿的想法,相关提案想获得有关部门通过的可能性并不大。(7月27日《国际金融报》)
乐观的估计不代表事情会按照大多数人的意愿发展,中石油、中石化已经不是简单的两个垄断性国企,它们已经是“中国最赚钱的企业之一”,从成品油价格只涨不跌的霸王条款中就不难看出,此次“暴利税”流产的可能性不是不存在。
中石化、中石油能够把握时机提出取消或减征石油特别收益金也就是俗称的“暴利税”是蓄谋已久的。早在2006年年初,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说将要对三大石油巨头征收暴利税,但最终的结果当年无人知晓,也没有任何部门给予披露。给出的惯常理由当然是“国际原油价格持续高位震荡,因国内成品油价格长期不到位,致使原油与产成品价格倒挂”,为此中央财政还在2005年底给予中石化一次性补偿人民币100亿元。
有人曾经算过一次细账,中石油公布的2005年度业绩,公司以1333.6亿元净利润盖过日本丰田公司而成为当年亚洲最赚钱的公司。温家宝总理在2006年全国两会上宣布,未来五年国家财政新增义务教育经费累计将达2182亿元,也就是年均436.4亿元,居然只相当于中石油去年一年净利润的32.72%左右。
2009年公布是数字是:2006年-2008年,中石油上交了约1600亿的暴利税,中石化则上交了约530亿。事实上中国从油源勘探到批发进口,全部由中石油、中海油、中石化三大巨头垄断,意味着不仅中石化、中石油需要上交暴利税,中海油也一样需要上交暴利税。2009年只是披露了中石油、中石化两家公司上交暴利税的大概数字。三大石油巨头3年来一共上交了暴利税、每年的额度是多少都是未知的,公众无从知晓相关信息。
而在2008年,中石油、中石化在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公开表态,“成品油近期不涨价的消息让市场涨价的预期淡化,但是为了降低成本,弥补炼油亏损,在请求减免进口关税、资源税之后,两大公司已向国家有关部门提交缓交石油特别收益金的申请。”2010年,中石油继续用所谓的“利润受到影响”、“没有生产积极性”作为上调起征点的理由逼宫发改委,认为“每桶40美元的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过高,虽然如此,中石油依然是目前中国乃至亚洲最赚钱的企业。
资源税改革到了实质阶段才是石化双雄看到减征暴利税的最好时间。在资源税以量征收改为以价征收后,国内包括石油、煤炭等传统资源类产品都会面临不小的涨价压力,但从暴利税的设置理念看,其对应的是国际原油价格的计量单位,税种的门槛也应该遵守国际惯例标准。资源税是国内税种的计算方式,两者并行不悖,石化双雄在混淆两个税种的关系,也想趁机取消或减征石油特别收益金,牟取更大的收益。
从国内成品油价格只涨不跌的规律看,石油双雄在暴利税上的企图不是没有机会实现,只不过是需要看博弈的结果,如果资源税能够弥补石油双雄的“亏损缺口”,取消暴利税的也不是没有可能。
石油特别收益金作为国际惯例是国家对企业调控暴利有效的合法的税收手段,五年来暴利税的不透明和石油企业的减免呼声相伴而行,原本暴利税既不涉及国家机密也不涉及商业秘密,却一直是个糊涂账,在资源税开征在即之时,是不是还要一直糊涂下去,甚至稀里糊涂地取消暴利税都是值得公众关注的问题。(吴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