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记者 李纬娜 王奇华】 7月8日,国家核应急协调委员会研究员冯毅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核电站新项目的审批可能要延至明年下半年才会重新启动。
冯毅指出,根据3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的“国四条”规定,只有在完成核电站安全大检查,调整完善核电中长期规划及出台核安全规划后,新核电项目才会放行。
6月26日,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钱智民在第二届全球智库峰会上称,目前对已建核电站的安全检查已经结束,下一步是对在建核电站进行检查。
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统计显示,中国在运行核电机组共13台,装机容量达1080万千瓦;在建核电机组28台,装机容量达3097万千瓦。
冯毅表示,安全检查会比此前预期的时间长,乐观估计,最快将在9月底或10月底完成,亦很有可能拖至今年年底才能结束。
安全检查延长的原因在于,日本福岛事故仍在发展过程中,虽然日本已向国际原子能机构递交报告,但事情远没有完结,而中国核电安全大检查就是要“对标”,即根据别人的经验教训来审视自己,“既然标的物在发展变化,评价尺度在变化,我们的过程自然比较漫长。”
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林伯强(微博 专栏)对《财经》记者表示,即使核安全规划和新的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出台,新核电站项目在审批和项目落实方面,也存在变化的可能性。
林伯强说,中国在未来新增核电项目时,至少面临两个方面的巨大压力,一方面是政治压力,在全球都在缩减核电的时候,中国不可能自己一家还在大踏步前进。
另一方面则是经济压力,随着核电站在安全方面的投入逐步增加,核电经济性面临大考。若安全投入加大后导致核电成本不再像现在这么廉价,国家在核电站建设方面可能会有更多考虑和犹豫。
不过,中国不会放弃发展核电。林伯强认为,在中国能源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发展核电将是一个长期的、必然的战略性决策。“即便在政治和经济上受到压力,政策上出现微调,但整体发展核能的政策不会有根本性变化。”
2007年出台的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面临调整,冯毅估计,在原定的4000万千瓦发展目标的基础上会有所调高。“目前,普遍的看法是,到2020年前,中国建成且具备运行条件的核电装机容量不会少于6000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