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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城市未公布房价调控目标或将被问责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02日 10:40  财新网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截至3月31日,全国657个城市(包括287个设区城市、370个县级市)中,已有608个城市(包括281个设区城市、327个县级市)公布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49个未能按期完成公布调控目标的城市,按照“国八条”的要求,或将被问责。

  住建部昨日(4月1日)公布数据显示:截至3月31日,608个城市公布了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国家统计局统计并公布新建住房价格指数的70个大中城市,均已公布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据《京华时报》消息,在31个省区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中,还有西宁、拉萨两个省会和自治区首府尚未公布房价控制目标。西安的调控目标设定为增长幅度不高于15%,在36个城市中居前列。

  2011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对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没有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相关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报告。监察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要视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财新实习记者 李永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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