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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房价调控目标惹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31日 09:35  信息时报
  制图:黄卉  制图:黄卉

  据新华社电 各地近期陆续公布了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不少城市设定的房价涨幅大多低于地方生产总值或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幅。但这些目标一经公布,却引发了广泛的争议。

  限价目标变涨价目标?

  综合起来看,争议可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对控制目标“只涨不跌”提出质疑。有些地方的“限价目标”在人们眼里似乎成为“涨价目标”。一些人认为,这反而说明“涨价有理”,助长了房价上涨的预期。

  二是对目标涨幅大小的质疑。不少城市房价基数居高、房价收入比悬殊;即使涨幅很小,房价也超出许多购房者的支付能力。何况绝大多数城市的目标涨幅都在8%以上,导致不少人心生怀疑。

  三是对房价数据本身的质疑。一些人认为,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09年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平均上涨1.5%。按此计算,是否意味着今年一些城市房价的“目标涨幅”将是2009年的5到6倍?

  四是对一些地方为达目的而进行“技术操作”的质疑。正如一些地方为完成节能减排目标而不惜拉闸限电一样,从技术层面上讲,为应付督查、考核,地方政府为控制房价可以大做“表面文章”,比如限制中心城区楼盘上市,甚至冻结新盘价格等,但房价并没有真正下调。一些人士甚至预言:不管今年确定的房价控制目标是高是低,各地政府都将会无一例外地完成。

  争议凸显房产调控“软肋”

  房价控制目标,直接影响后市的预期和走向;楼市调控的成败,更关系着各级政府的公信力。此次房价控制目标引发的争议,凸显出房地产调控中一些亟待弥补的“软肋”。比如,房地产调控亟待增强政策执行的刚性,充分考虑、切实防堵执行过程中的漏洞,确保调控政策落地时不打折扣。

  为何忽略“支付能力”?

  信息时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在已公布调控目标的城市中,大多将控制目标与GDP增幅或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挂钩。

  据了解,调控指标和GDP、居民收入增幅挂钩,源于今年1月公布的“新国八条”。其规定,2011年各城市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公布。

  但“新国八条”提及的“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却基本被忽略。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坦言,“居民住房支付能力”根本没有官方统计数字,地方政府如果要给外界承诺,怎么可能会用这样的指标?

  挂钩GDP合理吗?

  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认为,如果市场处在比较平稳的状态,房价调控目标和GDP、收入增长挂钩是可以的,比如二三线的中小城市。但是对北京、上海这样的城市肯定不合适。

  经济学家马光远在其博客上更是直言不讳:挂钩很荒唐。他说,这意味着大城市今年房价涨幅普遍在10%左右。这样的目标,显然和民众的期待大相径庭。

  两个“挂钩”哪个为准?

  各地将“住房价格不高于当年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作为调控目标。有民众质疑,到底是按哪个数据进行调控?如太原,2011年GDP预计增13%,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到底根据哪一个?

  为何不提“降房价”?

  陈国强表示,他查阅了中央文件,表述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并未将“降房价”提出来。“调控本意是控制房价上涨的幅度,制定比较低的涨幅目标是必然的。”不愿透露姓名的一位专家说,“新国八条”将地方政府能否完成调控目标作为问责的标准,所以地方政府会模糊化、宽松的公布调控标准,以免年底被问责。

  住建部:

  要听取民意调整目标

  据新华社电 为切实将住房价格控制在合理水平,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要在本地区内听取社会的意见,使各地调控目标的制定科学合理,并取得社会的认同和支持。

  已经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城市,也要以适当的方式听取社会的意见,并根据听取意见的情况,酌情调整已发布的调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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