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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布楼市调控目标:新建商品住房涨幅约10%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28日 19:47  新浪财经

  新浪财经讯 上海市政府办公厅今日公布本市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2011年度上海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其年度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新建保障性住房面积高于商品住房面积,居民住房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上海市统计局数据显示,2010年实现生产总值16872.4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9%;全年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31838元,比上年增长10.4%。

  佑威房地产研究中副主任陆骑麟向新浪财经表示,该调控幅度大约在10%,目标极易完成,而未来商品房价涨幅定大于10%。

  刊登在网站新闻稿指出,上海市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落实措施,着力完善“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逐步解决居民住房困难,确保完成上述目标。要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国务院2011年初发布的“新国八条”中规定,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但据《经济参考报》3月28日报道,大限将至,包括京、沪、穗、深四大一线城市在内的全国多数城市仍未公布房价调控目标。

  据公开披露的信息,截至27日,仅有近40个城市公布了房价调控目标,且其中多数城市的房价调控目标与当地GDP增速或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挂钩,因此被认为是在强化房价上涨预期。

  中国房地产信息集团分析师薛建雄向新浪财经表示,调控指标如此挂钩极不合理,其实应与CPI挂钩,最合理幅度应维持在3%以内。

  以下是通知全文。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更好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本市2011年度的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

  2011年度全市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全市年度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新建保障性住房面积高于商品住房面积,居民住房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落实措施,着力完善“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逐步解决居民住房困难,确保完成上述目标。要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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