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3月22日上午消息 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商品房销售要实行一房一标价。对此,机构分析人士对新浪财经表示,“一房一标价”可规范开发商根据客户数量而盲目加价的行为,避免部分开发商利用“均价”、或者“起价”等数据吸引客户,制造楼盘热销的假象。
3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专门对商品房销售的明码标价问题作出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要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北京中原分析称,新规的出台可规范开发商在开盘销售中,根据客户数量而盲目加价的行为。“一房一标价也可避免部分开发商利用均价、或者起价等数据吸引客户,制造楼盘热销的假象。”按照此前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文件要求,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如此以禁止开发商“捂盘”。
“目前看,第三轮楼市调控的各项政策均在继续细化落实中,规定明确了部分的执行细则,有利于政策落实,如果执行到位将给市场增加供应带来良性影响。”北京中原市场总监张大伟如此分析。
张大伟称,目前市场上大部分项目实际签约价格均低于预售价格10%左右,其建议在销售环节上规定“一房一价”外,在项目价格审批时也应有涉及:“这样调控的综合力度才更强。”(丁蕊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