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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文攻坚医改三年目标

  ⊙记者 宦璐

  要求各级财政重点支持医改资金需求,确保医卫支出增幅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幅

  今年是实现医改三年目标的攻坚之年。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把加快执行进度、圆满完成今年医改资金预算执行任务作为医改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明确支持重点,推动体制创新,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医改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继续将医疗卫生作为支持重点,努力调整支出结构,不折不扣地安排好、落实好医改五项重点工作的资金需求,确保医疗卫生支出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确保本地医改方案规定的三年新增投入目标的圆满完成。

  通知提出了三条具体要求:首先,要加大对基本医疗保障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投入力度;其次,要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推进综合改革以及基层“软件”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最后,要支持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根据医改方案,2009年到2011年,各级政府的新增投入应达8500亿元,中央政府的投入应达3318亿元。事实上,医改方案规定的三年新增投入目标即将在2011年交出令人满意的答卷。财政部副部长王军此前在全国两会期间介绍,2009年至2011年这三年全国财政在医改上的投入新增11342亿元,比原定目标增加284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新增投入3659亿元,这要比原定目标增加341亿元。“如果再包括以前年度安排在这三年期间使用或即将使用的财政资金,这个数字还可能要大一些,全国会超过3000亿元。”王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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