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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升级 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根据科技进步新趋势,发挥我国产业在全球经济中的比较优势,发展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改造提升制造业。优化结构、改善品种质量、增强产业配套能力、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调整优化原材料工业,改造提升消费品工业,促进制造业由大变强。要推进重点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引导企业兼并重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规划纲要草案强调,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促进新兴科技与新兴产业深度融合,在继续做强做大高技术产业基础上,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成为先导性、支柱性产业。要推动重点领域跨越发展、实施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
规划纲要草案说,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坚持节约优先、立足国内、多元发展、保护环境,加强国际互利合作,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要推进能源多元清洁发展、优化能源开发布局、加强能源输送通道建设。
规划纲要草案称,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按照适度超前原则,统筹各种运输方式发展,基本建成国家快速铁路网和高速公路网,初步形成网络设施配套衔接、技术装备先进适用、运输服务安全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要完善区际交通网络、建设城际快速网络、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高运输服务水平。
规划纲要草案指出,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快建设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国家信息基础设施,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要构建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加快经济社会信息化、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
规划纲要草案称,要推进海洋经济发展。坚持陆海统筹,制定和实施海洋发展战略,提高海洋开发、控制、综合管理能力。要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加强海洋综合管理。
营造环境 推动服务业大发展
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推进服务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不断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
规划纲要草案称,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深化专业化分工,加快服务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加速发展。要有序拓展金融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培育壮大高技术服务业、规范提升商务服务业。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面向城乡居民生活,丰富服务产品类型,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多样化需求。要优化发展商贸服务业、积极发展旅游业、鼓励发展家庭服务业、全面发展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
规划纲要草案强调,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环境。以开放促改革,以竞争促发展,推动服务业制度创新,完善服务业政策体系,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要加快推进服务领域改革、完善服务业政策。
优化格局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健康发展
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构筑区域经济优势互补、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国土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格局,逐步实现不同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科学制定城镇化发展规划,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规划纲要草案指出,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充分发挥不同地区比较优势,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深化区域合作,推进区域良性互动发展,逐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要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扶持力度。
规划纲要草案称,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按照全国经济合理布局的要求,规范开发秩序,控制开发强度,形成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实施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实行各有侧重的绩效评价、建立健全衔接协调机制。
规划纲要草案强调,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优化城市化布局和形态,加强城镇化管理,不断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要构建城市化战略格局、稳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绿色发展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面对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必须增强危机意识,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坚持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并重,充分发挥技术进步的作用,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广泛开展国际合作。
规划纲要草案称,要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全面实行资源利用总量控制、供需双向调节、差别化管理,大幅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各类资源保障程度。要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加强水资源节约,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强矿产资源勘查、保护和合理开发。
规划纲要草案强调,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减量化优先,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要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健全资源循环利用回收体系,推广绿色消费模式,强化政策和技术支撑。
规划纲要草案指出,要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以解决饮用水不安全和空气、土壤污染等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综合治理,明显改善环境质量。要强化污染物减排和治理,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监管。
规划纲要草案强调,要促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修复为主,加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要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强化生态保护与治理,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规划纲要草案说,要加强水利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在继续推进大江大河治理基础上,积极开展重要支流、湖泊和中小河流治理,增强城乡供水和防洪能力。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要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增强防洪能力,加强山洪地质气象地震灾害防治。
改善民生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坚持民生优先,完善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责,提高政府保障能力,逐步缩小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坚持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健全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机制,创造平等就业机会,提高就业质量,努力实现充分就业。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要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健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加快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提高保障水平。要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增加财政投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要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加快完善符合国情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逐步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实现广大群众住有所居。要健全住房供应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全面做好人口工作。控制人口总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要加强计划生育服务、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保障儿童优先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