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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迎霞:央企红利20%以上纳入公共预算用于民生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05日 09:49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5日电(记者崔静、罗宇凡)针对国有资本预算支出结构不尽合理、预算编制过程不够完善等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刘迎霞建议,应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至少将央企红利20%纳入公共预算用于民生。

  刘迎霞委员认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取得的红利收入,本质上属于全民所有,成果应由人民共享,而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本性支出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运用形式单一,资金的具体投向不明确,不利于预算管理部门了解资金的具体运用和使用情况。此外,目前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内容还很粗,资本预算收入科目和来源结构、支出具体项目和支出标准等不公开透明,缺乏监督制约机制。

  为此,刘迎霞委员提出五点建议——

  一是尽快取消单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在合理确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比例的基础上,全部纳入公共预算进行分配,以体现国有企业全民所有的基本特征。

  二是将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至少20%纳入公共预算,使全体人民共享国有资本的收益和发展成果。这部分资金一方面可主要投向民生领域支出和农村社保制度建设,另一方面可用于扶持民营企业、小企业,支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三是调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央企内部支出比例,重点用于核心技术研发、产业升级改造、重大装备国产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支出,为践行科学发展和实现发展方式转变发挥引领作用。

  四是综合运用多种方式丰富资本性支出手段。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资本性支出,除采取向企业直接注资形式外,还可运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等杠杆方式。

  五是提高国有资本收益的使用效率,在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估制度的同时,强化对预算执行结果的监督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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