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交叉审计等方式,摸清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现状,发现风险隐患,为制定地方举债融资机制,防范债务风险提供建议
【财新网】 (记者 陈璐) 3月1日起,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在各地全面铺开。
财新记者从部分省市政府、审计机关等获悉,重庆、广西、新疆、安徽、山东等省(区、市)均已采用交叉审计等方式对政府性债务展开摸底。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审计由审计署驻哈尔滨特派办及自治区审计厅联合组织实施。
部分省、区、市预计审计工作将于4月20日左右结束。国务院要求各地6月底前上报审计报告。
2月中旬,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的通知》,提出“摸清规模,分清类型,分析结构,揭示问题,查找原因,提出建议”的工作思路。随即,审计署与各地方政府就此次大范围审计工作进行部署及培训。
据中央《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方案》文件,此次审计地方债的目的是要摸清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及增减变化情况;分析政府的偿还能力及发现风险隐患;揭示和有关部门和地方在债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加强债务管理,建立健全规范的地方举债融资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审计的范围是: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以及其他相关债务——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和公用事业单位为公益性项目举借,由非财政资金偿还,且地方政府未提供担保的债务,此类债务政府在法律上不该承担偿债责任,但当债务人出现债务危机时,政府可能需要承担救助责任。
而审计的对象是各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相关单位;审计的时间范围为债务发生的起始年、1997年、1998年、2002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等八个年度。
在2011年1月召开的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就表示,2011年,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全面审计是审计署工作中的重头戏。“审计将关注这些债务从哪来的,投向,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等”。
2009年和2010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而出台的“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中,国务院特批中央代理地方政府发债,两年累计发行4000亿元。在此之外,近年各地普遍设立各类融资平台,以此发行企业债和市政项目建设债(城投债)。
据银监会透露,至2010年6月末,全国地方投融资平台贷款为7.66万亿元。但目前,地方政府债务的总体规模、结构及潜在风险等一直未得到全面揭示。为此,中央政府将“规范地方融资平台,防范潜在财政风险”列为工作任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