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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两年房地产调控政策一览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28日 09:31  中国经济网

  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7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联合专访时表示,只要政府把群众放在心上,就一定会实现房地产调控目标。

  温家宝说,从去年到今年,一共先后出台了三次调控措施。应该说这三次调控措施总体上越来越有力,越来针对性越强。要把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控制住,使房价能够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

  今年1月至12月,房价同比涨幅分别为9.5%、10.7%、11.7%、12.8%、12.4%、11.4%、10.3%、9.3%、9.1%、8.6%、7.7%、6.4%。

  2010年以来,中国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措施,将政策由此前的支持转向抑制投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其中包括土地、金融、税收等多种调控手段。

  以下为近两年中国政府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或影响房地产市场的货币政策:

  2011年2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将于24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11年2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的通知》,要求从2011年2月9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

  2011年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1年2月9日其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0.25个百分点。

  2011年1月28日,上海和重庆正式实施房产税,深圳宣布成为第三个房产税试点城市。

  2011年1月27日,财政部公布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将全部征收营业税。

  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将第二套房的房贷首付从原来的不低于50%改为不低于60%。同时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截至2月22日晚,已有北京、上海、天津、青岛、南京、成都、南宁、太原、贵阳、哈尔滨、石家庄、武汉等16个城市出台了相关细则。

  2011年1月2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出台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举措,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保护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1年1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1年1月2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010年12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宣布,于26日起,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上调0.25个百分点。

  2010年11月1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要求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

  根据通知,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010年11月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公积金新政强调,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并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010年10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自20日起,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25%提高到2.50%;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31%提高到5.56%;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据此相应调整。

  (责任编辑: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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