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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2月9日 (记者李秀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今天发出通知,决定从即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04个百分点,由0.36%上调至0.40%;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35个百分点,由2.25%上调至2.60%。
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由4.30%上调至4.5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3.75%上调至4.00%。
通知同时指出,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城市,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此次利率上调将给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户带来怎样的利率变化?
记者今天就此致电银行住房个人贷款管理部门后获悉:如果按照消费者贷款30年、贷款100万元计,等额本息计算后,等于调整前为每月需还款4948.71元,调整后每月需还款5066.85元,每月需多付差额118.14元。
该银行工作人员同时指出,此次利率变化计算出的只是从即日起到下次利率调整前的利率上调情况,今后也可能会出现利率下调的情况。因此,这个计算并不能完全算出消费者30年贷款期内实际多付或少付多少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