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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称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对抑制房价有重要作用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0日 13:23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2月9日讯 记者周芬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今天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决定从今天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在存款方面,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04个百分点,由年利率0.36%上调至0.4%;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35个百分点,由2.25%上调至2.6%。在贷款方面,5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个百分点,由年利率4.3%上调至4.5%;5年期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3.75%上调至4%。

  根据通知,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城市,贷款利率按照5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以北京为例:如果一个人花费100万元购买首套住房,首付30万,剩余70万用公积金贷款,20年还清。在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上调前,年贷款利率为4.3%,每月还款4353.33元,利率上调后,年贷款利率变更为4.5%,每月还款变成4428.55元,每月多付75.22元。照此计算,20年还款期,最后将多付1.8万多元。

  业内分析人士认为,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增加了购房者月供压力,对于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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