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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人士:人民币境外直投不算资本开放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4日 15:25  财新网

  试点工作最初的开展源自企业的实际需要,央行首先会批准一些提出申请的企业进行了人民币对外直投试点工作

  【财新网】(记者 王紫雾)“这不算是资本项目开放,因为不涉及资本项下的兑换。这一政策看似‘突然’,其实已经经过大半年的试点,投资额目前已达几百亿元。”

  针对央行1月13日发布的《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一位央行人士对财新记者作出了上述表态。《管理办法》允许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内登记注册的非金融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对外直接投资活动。对这一类对外直接投资活动并无投资领域限制。

  上述央行人士介绍说,试点工作最初的开展也是源自企业的实际需要。自从扩大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范围后,企业在对外贸易和经济活动中对人民币的需求量迅速增长,不仅在经常贸易项目中需要人民币进行结算,而且在投资活动中也提出了对人民币的需求。鉴于这一实际需要考虑,央行首先批准一些提出申请的企业进行了人民币对外直投试点工作。

  该人士透露,试点企业并不仅限于国企,各类企业只要有需求都可提出申请。《管理办法》规定,获得批准的企业可使用人民币资金通过设立、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设立或取得企业或项目全部或部分所有权、控制权或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

  申请人只需向当地主管的外管局递交申请材料,央行和外管局将通过信息共享机制共同管理直投出境的资金流向。

  业内学者普遍认为,这一步对于人民币国际化具有重要意义。

  香港金管局已对该政策表示欢迎。金管局总裁陈德霖表示,这有助促进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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