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4日电 新闻分析:中国央行官员频频谈及利率市场化改革释放重要信号
记者王宇 王培伟
近段时间以来,有关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话题日益升温:先是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建议中提出要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继而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刊文指出,利率市场化可及时反映价格总水平的变化,应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之后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4日在网站上刊载文章称,要有规划、有步骤、坚定不移地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中国为什么要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改革需要具备怎样的条件加以配套?未来将有怎样的制度安排?这些问题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分析人士认为,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是优化经济结构、化解经济问题的重要举措,对于当前中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周小川在其文章中就指出,利率市场化是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一个重要方面。1992年,中国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以此实现资源配置优化。利率作为非常重要的资金价格,应该在市场有效配置资源过程中起基础性调节作用,实现资金流向和配置的不断优化。文章还指出,利率市场化有利于体现金融机构在竞争性市场中的自主定价权,有利于金融机构为消费者提供各不相同的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也有利于宏观调控的有效实施。
“利率市场化是国内金融界长期关注的问题之一,许多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等都较早实现了利率市场化,而我国由于受到内部环境因素的影响,利率市场化久拖不决。日前公布的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提到要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近期央行人士更是频频谈及利率市场化改革,可见未来五年,利率市场化改革应有新动作。”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指出。
事实上,过去10年来,中国不断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在外币存贷款利率方面,逐步放开了国内外币存贷款利率;在人民币存贷款方面,放开了贷款利率上限和存款利率下限,扩大了银行的贷款定价权和存款定价权;在企业债、金融债、商业票据方面以及货币市场交易中则全部实行市场定价,对价格不再设任何限制;此外,还于近年扩大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浮动范围。
即便如此,利率市场化改革仍有待进一步推进。“目前央行对贷款利率进行下限管理,主要为防止银行恶性竞争市场份额;对存款利率进行上限管理,是避免银行竞相高息揽储。由于存贷款利率未能完全放开,利率水平无法反映真实的资金供求,这在一定程度上使货币政策效果不彰。”郭田勇说。
更为重要的是,由于存款利率无法突破上限管制,在最近不断上升的高通胀率的情况下,促进了居民实际存款利率为负的格局进一步形成,负利率状态导致的储蓄财富缩水迫使资金从银行体系流入资产市场、商品市场,从而加剧通胀压力。
如今,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已经成为各方人士的共识。不过,由于中国经济还处于转轨阶段,因此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需要有规划、有步骤地完成,尤其要注重在市场环境、价格体系、企业运营等方面对相关改革条件有所培育和完善。
“利率市场化是在市场竞争中产生的,因此要有一个充分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银行的客户要接受和认可利率市场化;商业银行要敢于承担风险定价的责任;整个金融产品与服务价格体系的市场化需要进一步推动;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周小川在其文章中指出。
对于未来如何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周小川建议,要选择具有硬约束的金融机构,让它们在竞争性市场中产生定价;要按照宏观审慎管理的要求,确立达标金融企业必须具备的硬约束条件;要有实现正当公平的竞争主体,既包括银行,也包括客户等市场竞争者;要考虑逐步放开替代性金融产品的价格。
盛松成建议,可以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更多的理财产品,满足百姓不断增长的保值增值需求。同时继续按照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的思路推进存贷款利率市场化。在贷款利率基本由市场决定的情况下,可允许存款利率向上浮动一定幅度。存款利率上浮可首先在具备了财务硬约束条件的金融机构中试点,逐步将加息预期转变为市场定价。这样,既有助于改变负利率状态,抑制通货膨胀,也能有效推进利率市场化,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