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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排量乘用车购置税优惠到期停止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29日 01:4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微博 ]

  财政部28日消息,经国务院批准,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政策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后停止执行,自2011年1月1日起,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统一按10%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为扩大内需,我国于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对排量在1.6升及以下乘用车暂减按5%征收。2010年车购税优惠继续施行,但优惠幅度有所缩小。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排量在1.6升及以下乘用车,暂减按7.5%征收。

  车购税优惠政策虽然降低了税率,但是刺激了小排量乘用车的销售。据财政部数据统计,今年1-11月份,车辆购置税累计达到1569.18亿元,同比增长了53.3%。(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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