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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排量车购置税优惠停止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29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韩洁 徐蕊

  【据新华社北京28日电】记者28日从财政部获悉,经国务院批准,自2011年1月1日起,将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统一按10%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到期停止执行的通知》同时指出,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政策将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后停止执行。

  不少人担心,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取消会对明年车市不利。对此,一些业内人士表示,从今年购置税优惠减少后的市场表现来看,虽然市场份额略有下降,但汽车销售绝对量仍在增加。购置税优惠是为应对金融危机对车市造成的不利影响而出台的,现在国内汽车消费刚性需求与潜力逐步提升,促使今年汽车销量大幅增长,说明这个政策的任务已经完成,取消后对汽车市场不会有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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