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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称中国控烟计划仍无实质行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28日 20:17  财经网

  【《财经》记者 徐超】至2011年1月9日,中国签署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已达五年,届时,按照履约承诺,中国公众应普遍免于二手烟的危害,同时,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也应消失。

  然而,在众多控烟专家看来,现有的控烟规划还是一纸空文,不太可能如期履行《公约》。

  作为拥有三亿多烟民的全球第一大烟草消费国,2003年10月中国政府正式成为《公约》缔约国,200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批准了《公约》,2006年1月9日,《公约》正式生效。

  按照《公约》规定,缔约国应在履约5年后实施第8条及第13条内容。

  其中第8条规定,缔约国采取和实行有效的立法等措施,防止(公众)在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公共场所接触烟草,保证公众得到普遍保护,以免受二手烟的危害。不过,目前这一规定只有少数城市通过立法而得以执行,国家层面的行动仍遥遥无期。

  1992年,二手烟就已被美国环保部列为“一级致癌物质”。研究表明,长期生活于弥漫二手烟环境的人,患上肺癌及心脏病的机会将大幅增加。

  至于第13条规定──政府应采取立法等措施,禁止所有烟草广告、促销及赞助。 控烟人士指出,只有直接广告有所禁止,间接烟草广告则依然泛滥,赞助和促销手段更是已经渗透在影视、传媒、体育以及一些公益活动中。

  12月28日,中国控烟民间机构之一、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对外发布了2010《中国控烟观察-民间视角》报告。这份集中了众多公共卫生和控烟专家意见的年度控烟报告指出,表面上由工信部、实际上由国家烟草专卖局主导的中国控烟,是控烟履约的最大障碍,这个体制得不到改变,中国控烟步履维艰的状况也不会有所改变。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常务主任王克安表示,即便在亚洲地区,台湾、香港、日本、新加坡、泰国等都已通过立法实质控烟,只有中国尚未行动。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副主任姜垣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2010年中国大陆各地的控烟经费总计960万元,平均每个省市在30万元左右,而香港平均每年的控烟经费均在3000万港币以上。

  王克安及多位控烟人士建议,中国控烟履约协调机制应从工信部移交至国务院,并由国务院成立全国控烟指导小组,尽快制定国家中长期控烟规划;同时应启动控制烟草危害的立法程序,并授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制烟草制品成分及其释放物的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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