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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资金审计问题的整改清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22日 23:0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周婷玉、周英峰、崔清新)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加快廉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进度、追缴被挪用或挤占的财政资金……正在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22日收到了一份2009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清单”。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2日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来的关于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函。其中,来函对审计报告披露的重点民生资金和民生工程问题的整改情况一一给予了回应。

  “不合格”低保家庭全部被清退 停发600余户“不合格”家庭廉租房补贴

  来函指出,对194个区县向不符合条件的6.29万户家庭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问题,各地均已全部停保清退。

  针对9个城市向不符合条件的705户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问题,来函指出,截至2010年10月底,已停发了其中601户的补贴,收回补贴资金15.73万元,清退廉租住房45套,并辞退在保障性住房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1人,行政记大过1人。

  收缴套取资金2.6亿余元 下达2.8亿余元滞留资金

  今年6月份的审计报告中披露,对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民生资金进行审计发现,存在套取、滞留、转移挪用或挤占财政资金等问题7.14亿元。

  国务院来函中显示,针对涉及3.57亿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问题,除用于农业项目建设的部分资金不再追缴外,相关地方政府已收缴资金2.61亿元,占应收缴资金的94.22%,并有6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还拟取消存在违规骗取中央财政贴息资金问题的项目单位今后5年申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资格,暂停相关县的国家农业开发县资格,并扣减相关省份下一年度中央财政资金指标;进一步完善资金分配办法,提高资金分配透明度,完善资金监管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针对涉及3.06亿元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项目资金的问题,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在审计发现问题之后15天内将2.81亿元滞留资金按有关规定全部下达到项目单位,被挪用的0.25亿元也全部追回,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了严肃处理。

  针对涉及0.51亿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问题,截至2010年10月底,相关地区共归还被挤占资金约5140万元。

  加快廉租房建设进度 严格有关项目立项标准

  来函指出,针对19个省市的448个新建廉租住房和10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计划投资额比例低以及225个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低的问题,有关地方加快了投资和建设进度,截至2010年10月底,上述廉租房和棚户区项目的投资完成额分别达到计划投资额的60%和70%,225个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落实率提到65.95%。

  针对18个省区的156个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中有60个未能发挥预期效益的问题,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要求,加大项目效益评估力度;加强产业化经营项目管理,更加严格项目立项条件、评审标准和程序;有关地方正在督促项目单位限期整改,切实落实资金,完成项目建设目标。

  违规使用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问题全部被整改

  来函指出,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被违规用于规划外项目、日常经费支出和归还欠款等问题,相关地方已采取收回违规使用资金、归还原渠道或下达给规划范围内存在资金缺口的重建项目使用等措施,全部予以整改。

  对重复申请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问题,有关地方采取调整项目建设内容、核销重复申报户等方式进行了整改,尚未发放给个人的补助停止发放,已发放的861万多元全部予以清退。

  针对部分项目规划内容与实际情况不尽相符,有的规划要求未完全落实的问题,相关方面也都进行了整改:一是对中期调整后仍有274个项目的规划内容与实际不符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二是对82所学校的3967亩新增建设用地未办理审批手续的问题,相关政府部门正积极筹措征地资金,并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加快办理新征建设用地报批手续;三是对28个项目超规模、超标准建设的问题,3个受灾省已明确在新建项目中加强投资审批和规呢制,并调整部分项目概算,重新上报审批;四是对138个项目存在731项工程管理缺陷,158个项目的监理和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未按合同要求到位的问题,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建设单位进行了全面清查,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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