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物价在行动
低收入群众生活得到较好安置
□山西发放5.13亿元价格临时补贴
□天津大幅提高困难群众春节补贴标准
□江苏建立民生价格信息公开制度
本报北京12月17日电 (记者朱剑红)由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商务部共同组成的国务院督查组,近日在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带领下赴山西、天津、江苏就落实国务院40号文件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查发现,有关地区高度重视稳定物价安定民生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40号文件规定,市场秩序总体良好,重要商品价格有所回落,低收入群众生活得到较好安置。
督查组了解到,各地在认真落实国务院各项政策,做好扶持农业生产、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增加越冬蔬菜供应、协调煤电油气运等工作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了一些新的政策和措施。如山西省2008年起,已经实行了鲜活农产品收费公路全免费政策;每年元旦、春节期间都要以政府补贴、企业运作的方式,向市场投放一批平价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等农副产品,稳定市场供应和价格。江苏省建立民生价格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报纸、网站、社区公示栏等形式公布主要超市、农贸市场的生活必需品价格,向经营者和居民发放公开信,帮助居民货比三家,促使市场之间通过竞争降低价格。
在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方面,山西省动用5.13亿元价格调节基金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其中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每月30元,农村低保对象每月20元;大中专院校按在校生每人每月10元直接补贴学生食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月30元,补贴期限从今年11月到明年3月。天津市从2008年建立了困难群众临时补贴机制,并在已按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基础上,大幅度提高困难群众春节一次性补贴标准和发放春节过节费,困难群众补贴增加额超过300元。江苏省从2005年起就建立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今年二季度开始连续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今年又将补贴对象扩大到城市“三无”人员和孤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