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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重点电煤合同价格不得变相涨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13日 14:46  财经网

  【《财经》综合报道】12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做好2011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2011年产运需衔接中,年度重点电煤合同价格维持上年水平不变,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涨价。

  通知预计,2011年跨省煤炭总衔接量预计为9.32亿吨,同比增长3%。2011年煤炭供需总量基本平衡,但受结构性矛盾和不确定因素影响,部分地区、个别时段仍有可能出现供需失衡。

  发改委称,当前稳定物价总水平、管理通胀预期的任务繁重,煤炭和电力企业要从维护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加强企业自律;同时,要清理各地区、各部门现行煤炭生产、销售过程中征收的各类收费和基金,取消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越权设立的收费和基金,整合性质相近、重复设置的收费和基金,减轻煤炭企业负担。【作者:《财经》综合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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