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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税 加税未必能掐灭烟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10日 14:47  北国网-半岛晨报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我国正在制订新的烟草税调整方案,明年有望出台。该消息立刻引发热议。业界认为,在消费环节征税起不到很好的控烟效果,如果国家要使用税收杠杆调节,应该首先给烟草企业的利润“灭火”。市国税直属分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2月,大连烟草消费税征税正好20个月,大连市烟草批发类消费税累计入库达到3.98亿元,按入库金额排名,已成为大连消费税中继成品油之后的第二大征收品目。

  名列成品油之后 香烟已成大连第二大消费税项目

  由于我国执行十分严格的烟草专卖制度,烟草生产企业不允许直接将卷烟销售给零售商和消费者,而是按国家确定的调拨价卖给各地的烟草公司,再由烟草公司批发给有资质的零售商,出售给烟民。目前,大连市场上流通的香烟品牌已达数百种。

  西岗区长春路上一家烟草专卖店店员表示,老烟民该抽烟的还是会抽,只要烟草税率不是大幅上调,对销售就不会造成影响。现在烟草行业利润最大的是生产企业,减少获利的动力才是税收调整的关键。业内共知,在消费环节制造高税收极易诱致走私、假冒和黑市交易盛行,会使非法卷烟和违法销售变得难以掌控,扰乱市场。

  从我国烟草销售的结构来看,甲类卷烟与乙类卷烟的年销售数量之比为1:6。这意味着低收入人群占据了烟民的大部分。

  由于大连市没有自己的卷烟生产企业,所以长期以来烟草类消费税一直与本市无缘。去年5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调整了烟产品消费税政策,将甲类卷烟税率调整为56%,乙类卷烟税率调整为36%。卷烟的从量定额税率不变,即0.003/支。同时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适用税率5%。这个新政使大连第一次有了烟草类消费税。

  市国税直属分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2月申报期,正好20个月间,大连市烟草批发类消费税累计入库达到3.98亿元,成为本市消费税中,按入库金额排名,继成品油之后的第二大征收品目。

  一包烟含五成税负 烟草加税“殃”及低收入烟民

  记者了解到,从理论上讲,对卷烟课以重税,不仅能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也能很好地利用价格杠杆来抑制烟草消费。但从去年5月实施的烟草增税效果来看,由于这种公共治理的路径精准度不够,控烟成效并不明显。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公室发现,2007年9月至2010年7月,我国卷烟零售水平没有发生明显变化。就是说,烟税的增加没有反应到烟草产品的销售价格上,而是被烟草行业内部消化了。“即使烟草加税后加价,相信只会对低收入的烟民产生影响。 ”大连市国税局直属分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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