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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调控初见成效 分析称市场行政应协调发力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2日 16:0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12月2日电 (石岩) 倘若用“立竿见影”来形容物价调控组合拳的效果,似乎并不为过。商务部1日发布的监测数据显示,上周(11月22日-28日),36个大中城市18种主要蔬菜批发价格平均为3.50元/公斤,较前一周回落5.9%,较11月初回落9.1%。与11月初比,18种主要蔬菜中15种价格回落,9种回落幅度超过13%。

  此外,伴随1日起全国范围内农产品“绿色通道”的拓宽,各地物价维稳战也是捷报频传。媒体报道,北京农产品价格逐渐平稳回落,新发地菜价降幅更是接近两成;郑州菜价接连“跳水”,降幅高达两到三成;陕西菜价也持续“下坡”,23种蔬菜中有18种价格下跌。此外,安徽、辽宁、山西、江苏、重庆等地的农产品价格也是跌声一片。

  面对这一战绩,国家发改委2日以“调控措施初见成效”作评,同时总结了各地采取的4种主要举措如下:

  一是积极发展蔬菜生产。如郑州市追加2000万元资金扶持农业设施建设,用于提高蔬菜自给率。

  二是建立和完善蔬菜储备制度。如北京市从今年10月份开始到明年3月份,对大白菜、冬瓜、土豆、洋葱等8种耐储蔬菜,建立了1万吨的蔬菜储备。

  三是促进蔬菜产销衔接。如北京市加强与河北、山东、内蒙古和海南等地蔬菜主产地的合作,形成稳定可靠的生产货源。上海市积极探索“产销直供”模式,加强与专业蔬菜生产合作社的对接合作。

  四是降低流通经营成本。如辽宁省沈阳、大连、抚顺等市对蔬菜流通经营主体实行减免收费政策,锦州市对进入批发市场销售蔬菜的车辆免收进场费。北京市也正在抓紧筹建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车队”。

  毋庸置疑,在初见成效的物价调控中,上述举措功不可没。但与此同时,一些地方出现的菜价过跌的情况,也应该引起当局警觉。

  媒体报道,伴随最近跌声一片的菜市,上海菜价却出现了过于低廉的情况,同时,昆明、寿光等地也被曝出现了菜价“暴跌”之势。“菜贱伤农”的苗头出现。

  针对这一现象,有分析认为,政府在推进物价调控的同时,更应注意与市场规律的共舞。政府不妨通过建立及时、准确、透明的信息公开制度,引导菜农规避风险,避免为趋暴利一哄而上的非理性种植行为。同时,尽力压缩流通环节、保证“城市化”进程中的菜地规模,建立调控物价的合理长效机制,方是农产品乃至市场物价调控的治本之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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