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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回应称IPad按5000元征税是方便旅客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5日 07:15  扬子晚报

  本报等媒体有关“进境物品要征税”报道引起重视,海关总署昨回应称——

  “IPad按5000元征税”是方便旅客

  目前,社会上对海关总署《关于进境旅客所携行李物品验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比较关注,也就此引发了一些争议。记者14日就此采访了海关总署监管司负责人黄熠,他表示,对进境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规定免税限值的做法符合国际通行做法;海关对“水客”打击,是为了给旅客创造便捷高效的通关环境,维护公平的贸易原则。

  对于社会上认为海关对居民旅客的“5000元”和非居民旅客的“2000元”征税限值的规定“太严格”的质疑,黄熠称,这是“国际惯例”。他说,据了解,澳大利亚对进境个人物品的免税限值是900澳元,英国是390英镑,德国是430欧元,美国对进境居民旅客的个人物品的免税限值是800美元,对非居民旅客的个人物品的免税限值是100美元,韩国对进境个人物品的免税限值是400美元。目前,我国对居民旅客携带的个人物品的免税限值为5000元,对非居民旅客拟留在境内的个人物品的免税限值为2000元。考虑到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目前我国确定的个人物品免税限值额度与发达国家规定的免税限值水平基本相当。

  黄熠还对“在香港买的ipad不到4000元,但入境的时候海关要按5000元征税”(本报昨日A3版报道)进行了特别说明,他的说法是:为了避免在通关环节因审定个人物品价格给旅客带来的不便,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对相关物品确定商品类别和完税价格。由于商品购买地点、购买时间、具体型号的不同,即使是《归类表》中的同税号商品,实际成交价格也会出现差异,目前根据《完税价格表》规定,笔记本电脑适用的一般完税价格是5000元,这一价格兼顾了笔记本电脑有的价格略高于5000元、有的略低于5000元的情况。

  他说,以ipad为例,自上市以来价格在不断变化,且依据配置不同,价格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海关将其归为笔记本电脑并适用一般5000元的完税价格,主要就是为方便旅客,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旅客的通关时效。      综合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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