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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上缴红利比例提高 如何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4日 11:35  南方周末

  此前央企上缴比例最高只有10%,而在这部分上缴红利中,其中也只有不到1%流向社会保障支出。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11月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上海证券报》称,央企上缴红利比例可能提高5%到30%不等,但方案尚未确定。

  会议决定,从2011年起,将5个中央部门(单位)和2个企业集团所属共1631户企业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同时,兼顾中央企业承受能力和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规模,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

  2007年5月,财政部和国资委曾联合发布《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实施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的试点。这一办法按行业将央企分为三类,按不同比例征收税后利润:第一类为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具有资源垄断性特征的行业企业,收取比例为10%;第二类为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性行业企业,收取比例为5%;第三类为中国储备粮总公司、中国储备棉总公司等政策性公司,暂不上缴。

  央企红利:取之于民 用之于己

  由于此前央企上缴比例最高只有10%,且现在仅有国资委监管企业、中国烟草总公司和中国邮政集团被纳入,其他企业并没有被纳入上缴框架,按照财政部今年5月所公布的《国有资本预算编制情况》,2007至2009年,共收取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1572.2亿元,占央企数年来产生的万亿利润的比例极小。

  在财政部2010年初公布的《关于2010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说明》中,2009年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内的央企,实现利润总额9655.6亿元,实现净利润7023.5 亿元,但按比例提取央企税后利润后形成的2010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仅为440亿元,上缴比例仅约6%,甚至比个人所得税还低。

  94%的央企红利流向何处?《21世纪经济报道》指出,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王忠明解释,主要用做企业的扩大再生产,用于支付企业经营成本。

  央企上缴红利比例相对较低成为社会共识,各界呼吁提高上缴国企红利比例的声音不断。但由于剩余未征收收益的企业隶属于80多个部委,财政部在扩大增收范围上有很大的协调难度。

  《上海证券报》称,直到今年9月份,财政部下发了《关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归口管理的通知》,首次明确财政部为中央部委下属国企的监管部门,并正式将部属央企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按照企业 “出资人”性质分别归口。

  随后,财政部又从10月份开始对6000多家部属企业进行摸底工作,切实查清这些企业的数量、资产状况、债务情况、经营状况。这被看作是财政部扩大资本经营收益征缴范围的前兆。

  值得注意的是,据有关人士对《上海证券报》记者介绍,部属国企数量总数在6000余家左右,而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仅提到将1631户企业纳入国资经营预算范围。该人士认为,扩大范围,应该是成熟一批推一批,目前较成熟的主要是文化部等部委下属的国有企业,这部分企业可能最先被划入其中。

  《证券日报》则称,按照国务院部署,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按照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推进。第一步,将国资委下属的央企,及中央直管企业纳入红利上缴范围,如中国烟草总公司,这一工作自2007年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已实施三年;第二步,将中央部委下属企业逐步纳入红利上缴范围;最终目标是,只要是国有出资的企业,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都纳入上缴红利的范围,以期建立一个完整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

  如何“用之于民”

  上述《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引用国资委研究局副局长楚序平的话表示,公民目前分享央企红利的途径有三条:第一就是国有资本收益;其二是社保基金转持国有股;其三,国有企业的发展从根本上促进了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

  而用央企红利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成为呼吁央企红利“用之于民”的途径之一。这种呼声来自于“一盈”“一缺”:央企利润数屡创新高的同时,社保资金巨额缺口的日益增大,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缺口将在2035年左右达到高峰,每年会产生1000亿元的“赤字”。

  但目前央企红利用于社保资金的数额非常小。另一则《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指出,据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有经济研究室副主任陈少强的初步统计,自从200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真正投入实践以来,两年半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共支出1861.4亿,其中只有不到1%的部分和社会保障有关。

  2010年初财政部发布的《关于2010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说明》中显示,2010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共安排440亿元,除去用于应对突发事项的10亿元预留资金外,只有15亿元和社会保障类支出相关。

  而这15亿元中也只有10亿元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保等民生支出,另外的5亿元划归支付中央企业社会保障支出,用于支付困难企业离休干部医药费。

  有鉴于此,在2010年8月底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人大财经委在其国民收入分配问题专题调研报告中呼吁,“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主要部分用于补充社保资金来源”。

  《上海证券报》记者了解到,此次11月3日的国务院会议上,除了扩范围和提比例外,有关部门还在研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向政府公共预算和社保预算调出,央企红利有望如大众所愿用于补充社保基金。

  不过,上海天强管理公司总经理祝波善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目前制度上存在的一大问题是,收上来的资本收益使用用途和机制还不清晰。

  “如何征收并对收益的投资、分配进行监督,这是一个两难的问题,现在还没有完善的措施。”祝波善表示,“如果征得过少,起不到应有的效果,如果征得过多,仅靠政府部门做不到对收益有效配置,容易回复到计划经济体制中。如果企业都去向财政系统要资金,那就会滋生‘跑部钱进’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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