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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红利上缴比例提高 征收范围扩大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4日 10:24  新华网

  会议指出,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三年来,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对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中央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完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会议决定,从2011年起,将5个中央部门(单位)和2个企业集团所属共1631户企业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同时,兼顾中央企业承受能力和扩大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规模,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

  ■ 征收比例

  上缴红利比例可能提高5%到30%不等

  记者了解到,央企上缴红利比例可能提高5%到30%不等,但方案尚未确定。

  按照现行规定,中央企业税后利润收取划分为三类:第一类为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具有资源垄断性特征的行业企业,收取比例为10%;第二类为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性行业企业,收取比例为5%;第三类为中国储备粮总公司、中国储备棉总公司等政策性公司,暂不收取。

  ■ 征收范围

  央企红利征收范围明年扩至1631家

  “但是现在的政策表明,2011年开始征收范围一下从120多家央企扩大到了1631家。”据一位熟悉政策背景的人士解释。按照财政部提供的数据,2007至2009年,共收取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1572.2亿元。2011年将按照1631家征收,同时征收比例也将进一步提高,如此推算,预计一年便可以征收数千亿元红利税。

  ■ 用于何处

  向央企征收的红利用于何处?

  向央企征收的红利用于何处?应用于向国民分红。央企是中央企业,更是全国人民的企业。但长期以来,全国人民却不能显见地从央企的发展中受益;相反,中石油、中石化等央企却连年对石油产品提价,引发诸多质疑;一些曾经和正在涉足房地产业的央企更是推得房价飞涨。因此,这些央企的红利,理应向企业的真正主人——中国人民进行派发,以便冲减部分央企涨价因素带给国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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