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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二套房首付不低于50% 停止向三套房放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3日 17:29  财经网

  【《财经》综合报道】11月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通知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对于第二套房,通知要求,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同时,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

  通知明确规定,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网络编辑 邓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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