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 吴亭)发改委上调航空煤油出厂价格的消息一出,国内民航燃油附加费也随之上涨。昨日,记者从携程旅行网获悉,已陆续接到国航、东航、山航、厦航、川航、海航、昆明航空、西部航空的通知,从2010年10月27日(以出票日期为准)起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其中800公里以上每位旅客每段航程由40元上调到70元,800公里(含)以下每位旅客每段航程由20元上调到40元。
通知显示,婴儿旅客将继续免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在国内航线上燃油附加费继续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
国家发改委于10月25日发出通知,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决定适当提高国内航空煤油出厂价格,自2010年10月26日零时起执行。其中,民航普遍使用的3号喷气燃料航空煤油出厂价每吨由5470元提高至5690元,每吨调高2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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