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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严控开发贷风险 开发商四面楚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2日 17:16  潇湘晨报

  近日,银监会办公厅向向全国银监系统、银行系统、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下发了《关于提示房地产企业规避调控政策有关风险的通知》,要求上述金融机构做好房地产信贷管理,严控房地产开发贷款风险。

  直指四种套取贷款手段

  《通知》列出了四种房地产企业规避监管的表现形式。一是通过分期开发,规避《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日期2年未开发,应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规定;二是通过分期或推迟领取预售证,规避“领取预售证后10日应开始销售”的规定;三是通过关联企业统一贷款后再周转用于房产项目,规避“商业银行不得向房地产企业发放用于缴交土地出让金贷款”的规定;四是通过抬高申报价格,规避“要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的规定,有的以抬高后的申报价格为依据,变相“捂盘惜售”。

  开发商资金渠道四面楚歌

  对于银监会下发的《通知》,一大型银行北京分行高管表示,从近期银监会一系列的监管动作来看,监管层抑制房价的决心非常大,现在作为开发贷主要资金渠道的银行贷款也被提高了监管力度,一些房产商在融资方面可能丧失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而据了解,开发贷和土地储备贷款在一些银行北京分行的贷款中占比能达到30%左右。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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