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统计局原副局长:防捂盘向开发商征房产税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1日 16:15  法制晚报

  今天上午,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举行“每月经济谈”。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原副局长贺铿认为,调控房地产的市场办法主要就是开征房产税,为了防止捂盘,还应该向房地产开发商征收。

  此外,贺铿还指出,政府应该加强对房地产中介的监管,公租房也不应由政府包办,应该让政府监管,由非盈利的社会机构执行。

  向开发商征房产税

  “房地产调控,不管是多少条,我认为现在行政色彩比较重,市场的办法不够。”贺铿指出,市场的办法,根据国外的经验,主要就是开征房产税。

  贺铿认为,个人和家庭居住必要的基本面积是不征税的,或者征了税要退税。不过,超出这个面积就征税,超过的越多就征得越高,实行累进制。这样既遏制投机,又引导合理消费。

  比如现在北京人均35平方米,三个人就是105平方米。这105平方米可以不征税,超过这个就要征税,超过得越多就征得越多。这样就可以真正遏制投机。其他的办法,都不能从根上解决问题。

  贺铿介绍,有的国家房产税还要针对开发商。开发商不是捂盘吗?有的国家规定,这个房子竣工以后,三个月没有售完,就开征房产税。贺铿认为,为了防止捂盘,也有必要对开发商征收房产税。

  相关链接

  建议政府资助买房

  在有购房需求的人群中,有一部分人收入较低,又不是太低,他们有能力想办法买房。政府给予一定的资助,帮助他们买房,这是多数国家采取的办法。

  贺铿认为,在我们经济力量许可的情况下,也可以考虑资助中等收入或者中等以上收入的居民购自有住房。

转发此文至微博 欢迎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 相关专题: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留言板电话:400690000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