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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别墅等豪宅或先征房产税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02日 09:27  一财网

  据《羊城晚报》报道,“9·29”楼市调控新政明确“将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并逐步扩大到全国”,引来各界揣测。9月30日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首次向社会公开了我国房产税改革路线。即,改革目标:非开征新税种而是对个人所有的住房“恢复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先在部分城市对部分个人拥有的住房先行试点。

  专家:别墅等豪宅或先征税

  试点会先在哪些城市、对哪部分人的住房进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著名财税专家倪红日接受采访时表示,此前自己到试点城市大连了解情况,对个人拥有的经营性房产进行房产税改革的制度性问题不大,即房地产计税依据,由现行的以土地面积和房产原值扣除一定比例后的价值计税,改为在评税系统中按照市场价值评估计税,由于评估系统评税公平合理,老百姓基本都服气。

  至于个人拥有的非经营性住房如何恢复征收房产税,倪红日认为,这需要一个过程,应该从一定标准的高端住房比如别墅等豪宅开始,这些住房涉及面较小,对这些住宅恢复征收房产税也容易得到社会认可。

  倪红日认为,我国土地公有的性质与国外土地私有不同,国外可以对个人所有的住房普遍征收房产税,但在我国,应对一定标准和范围内的住房免征房产税,以体现土地公有。在此基础上,若能充分、准确地掌握个人住房信息,可对个人拥有的用于投资性的第三套或第四套住房征收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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