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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称:新房产税可能在国庆前后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3日 12:23  南方周末

  据第一财经日报21日报道,有消息人士透露,新的房产税是对原来的房产税政策进行修改,可能在国庆前后出台。消息人士表示,这次有关部门重新修改房产税,“加上新东西,不需要人大批准,国务院批准即可,时间短,效率高。”

  此前,国务院出台的相关文件和媒体的报道,引发了社会对于房产税政策出台的猜测。

  在国务院4月17日发布的新版国十条《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中提到,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

  据上海证券报5月12日报道, 上海召开有各区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领导参加的通气会,紧锣密鼓地讨论上海楼市调控细则,其中包括房产税征收办法。细则最快将在当月公布,而上海旨在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的房产税征收也将在细则出台后正式启动。

  5月31日,国务院批转发改委 《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到“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

  据南方周末6月9日报道,6月2日,发改委体制改革司一位副司长在一次新闻通气会上再次表示,上海正在酝酿试点,整个国家层面还在研究,时间表他并不掌握。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是鼓励地方试点。

  援引第一财经日报消息,早在2003年,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重庆等六省市就开始进行物业税“空转”。2007年,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又批准安徽、河南、福建、天津四省市为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地区。今年以来,关于上海和重庆将获准开征物业税或房产税的消息满天飞。日前又有消息称,针对房产征税的试点地区可能定在京、沪、深、渝四个城市。然而至今没有开征的时间表。

  《人民日报》近日的报道称:“就目前情况来看,楼市调整与反弹可能并存。政府部门应及时摸清市场情况,公开有关数据和分析结果,并尽快告诉公众下一阶段调控的走向,以稳定市场预期,进而稳定供求关系、稳定市场。”

  不过,出台房产税政策显然不仅仅在于短期调控房价,还有更为深层的原因。

  援引新华网消息,中国人民大学财经金融学院教授安体富就在6月份曾表示,房产税一旦开征,其规模将达到7000亿元。不小的房产税额度将会给地方税收以很大的补充,同时一旦开征房产税必将对地方依靠出让土地的财政模式给以彻底的改革。而终结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在不少专家和业内人士眼中,是抑制楼市过热釜底抽薪的举措。

  1986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目前只针对城镇经营性房屋和出租房屋征税,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则免征房产税。

  其中,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20%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原值包括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备,没有房产原值或原值明 显不合理、不足为依据的,由当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或计税价格计征的,年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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