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央行6月21日颁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昨天起正式实施,按照规定,包括第三方支付在内的非金融机构须在2011年9月1日前申领“支付业务许可证”,逾期未能取得许可证者将被禁止继续从事支付业务。
这也意味着,国内包括支付宝、快钱、易宝在内的近300家第三方支付机构将有一年时间申领“支付业务许可证”。
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达5808.4亿元,在2010年第一季度这一数字就达到2081.6亿元,第三方支付市场规模呈加速发展态势。
易宝支付副总裁余晨表示,《办法》出台的显著意义就是消除了整个行业的不确定性,是对合法经营的第三方支付企业的一个名正言顺的“保护”,再加上《办法》对申领“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作出注册资本等条件限制,客观上提高了行业发展的门槛,也便于行业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以及各类技术机制等。
不过,从《办法》出台至今,相关的细则仍未发放,这也让第三方支付企业尚未有具体的办法和渠道向央行递交申请。
北京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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