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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回应央企高税负质疑:未转嫁给消费者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5日 09:39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国务院国资委2009年回顾》发布不久,随即招来了一片骂声。骂声最多的,是“国企综合税负是私企平均值的5倍多”这一论断。

  8月16日,国资委相关人士接受采访,公开回应质疑。

  8月3日,国资委以报告的方式,首次对外公开发布关于央企的年度情况汇总。其中,央企上缴税金显得十分抢眼。

  《回顾》显示,在纳税方面,2002年—2009年,累计向国家上缴税金5.4万亿元。通过数据研究得出,国有企业的税负明显高于其他类型企业,近年来税负均值为27.3%,是私营企业税负综合平均值的5倍多,是其他企业中税负最高的股份公司的税负平均值的2倍。

  国资委新闻处处长苏桂峰表示,“中央企业在纳税方面是比较守法的,都能够做到依法纳税,而不偷税漏税。央企高税负是央企诚信的表现。”

  尽管如此,“央企占用的社会资源远远高于民企,抱怨央企税负过高是长子撒娇”等言论汹涌而来。在诸多言论中,“高税负大多转嫁给了消费者”的言论更为引人注目。

  发表此观点的是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王志伟,他认为,央企的这些税收大部分都是在生产、流通环节的税收,而生产、流通环节的税收要打入成本、成为产品价格的组成部分。这就是说,央企的绝大部分税负都转嫁给了消费者,最终还是由消费者买单。

  国资委新闻处处长苏桂峰表示,“这其实是在偷换概念,国家制定的费、税标准无论对什么类型的企业都是一视同仁的,说哪个环节要消费者埋单,谁不埋单呀!在市场上买一桶油和一袋米,都是要计入成本的。”

  另外,由于国资委并未披露相关的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等问题,一时间,“5倍论是如何炮制出来的”成为热议话题。甚至有学者对国资委发布这份《回顾》的动机也提出了质疑。

  (据《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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