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宝马“结识”行长骗贷7亿
一名董事长
高中文化董事长竞拍“挖到第一桶金”
据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承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胡毅是北京西城区人,虽然只有高中文化,但脑瓜子灵,喜欢结交各种人。
2002年,胡毅成立了北京九鼎泰和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从事担保、拍卖等业务经营。
2007年2月,这家拍卖担保公司“改头换面”,更名为华鼎担保,胡毅自任董事长。
据介绍,胡毅对法院举办的房屋拍卖活动情有独钟。“他也是从这里挖到了第一桶金”,承办检察官介绍,前几年,胡毅曾参与了二中院一起房屋拍卖,并竞拍成功,后将房产转手卖出后,赚了一大笔。
认识支行行长 成农商行首个大客户
2007年北京市的楼市高涨,一些购房者在向银行贷款时需要找公司做担保,于是胡毅开始在买房者和银行间做起了“掮客”。
一开始,胡毅与一家全国性银行的北京分理处合作。“当时很规范,提供的买房者资料都是真实的。”办案检察官介绍,后来胡毅发现,有些买房者使用假的购房资料申请担保,居然通过了银行的审批。
于是,胡毅看到了赚钱的门道。
当时农商行正在扩展业务,做二手房贷款起步比较晚。“胡毅是农商行的第一个大客户。”办案检察官说。
胡毅通过一名银行高管认识了北京农商行CBD支行行长田军,田军管辖有大郊亭和十八里店等4个支行。
“当时胡毅给人的印象就是一个大老板,做生意都是大手笔。”办案检察官介绍,为了顺利骗取贷款,胡毅的银行策略就是拿钱砸人,一条线上的人,从上面开始砸,一直砸到底。
见到这个能够带来亿元生意的大老板,北京农商行仿佛找到金矿,因此决定在田军管辖的银行试点进行二手房贷款业务。
行长直接打招呼 假按揭骗贷4.4亿
其实胡毅骗贷的方法简单而拙劣,主要是骗取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有时就拿假身份证,有时篡改房产证,后期甚至从中介公司买来购房者的信息,改了名字后直接给银行。银行审查后发放贷款,然后胡毅将钱套现。
办案检察官介绍,银行对贷款的审批都有严格的流程,“如果其中有假,很容易就被发现”。
但是,胡毅买通了田军以后,田军经常打电话督促银行尽快给胡毅办理手续。
一开始,胡毅在北京农商行大郊亭支行办理二手房贷款业务。该行的行长孙建军出于谨慎,对胡毅的申请总是慢半拍,因此胡毅就以“该行行长太面”为由到田军那里告状。
于是在做了40笔业务,骗了几千万后,田军将胡毅介绍到了十八里店支行。
十八里店支行行长朱立国非常领会领导田军的意图,不仅审核手续加速,甚至派出银行业务员到胡毅的公司里帮助做买房者的假手续,并最终导致银行大额资金被骗。
据统计,在十八里店支行,胡毅共做了210多笔假二手房贷款业务,金额高达4.4亿元。案发后,这些钱大部分没有追回。
2人差点儿报警 行长帮忙搞定
在胡毅大肆从农商行套钱时,因为使用了许多买来的购房者材料,因此还是出现了纰漏。
据介绍,当时某银行的2名工作人员因为要买房,于是向银行申请办理贷款,但是这两人被告知已经做过贷款。
2人经过查询,得知是胡毅的公司用两个人的名字做了二手房贷款,于是将情况反映到了农商行总行。
田军得知后,一面安抚2人不要报警,一面快速补办了手续,给2人发放了贷款,并由胡毅出面给2人“封口费”。
而且为了给“上面”交代,田军象征性地对胡毅公司提供的贷款业务进行检查,查出10多笔假手续,然后督促胡毅将这十几笔贷款全部交回。
买40家小企业手续骗贷2.61亿
虽然假资料的事被搞定,但是案发后银行停止了二手房房贷。胡毅于是改为小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
胡毅找到一个“照贩子”,从该人手中以每个企业1万至2万元的价格收购了40家小企业,拿到了公章、营业执照等全套手续。为了吸取以前的教训,胡毅买来的小企业全部都是真实存在的,而且至少注册期在一年以上。
胡毅等人使用上述公司营业执照,虚构公司需要流动资金等事实,从北京农商行十八里店支行骗取贷款45笔,共计人民币2.61亿余元。
印章太新引怀疑 金融大案终露馅
这起被称为北京金融史上最高骗贷纪录的金融大案被破获非常偶然。
2009年2月27日,胡毅的手下在银行办理信贷卡。银行柜台工作人员在审批表上盖企业公章时,发现公章居然是新的。一个已经运营一年多的公司,居然公章从来没有使用过,连印泥痕迹都没有,这太不合乎情理了。
于是,该工作人员拨打了110报警。至此该惊天大案浮出水面。
一名行长
“凤凰之星”获得者颁奖会上被带走
在这起案件中,有8名农商行的工作人员涉案。其中闫雪松和张嘉为CBD支行主管信贷的正副经理,刘利华为CBD支行行长助理。另外还包括大郊亭和十八里店支行的正副行长。而级别最高的就是CBD支行行长田军。
记者从农商行一名工作人员处了解到,田军是在农商行一个颁奖大会会场上被警方带走的。
这位40岁的北京农商行一级支行行长、连续几年“凤凰之星”的获得者,涉嫌骗贷案被司法机构控制后,让很多人感到意外。
在父亲田照山眼里,田军从小就是一个非常聪明并节俭的孩子。
据田照山介绍,田家三代都是农信社人,田军的爷爷名叫田栋,是当时农村信用社的第一批负责人之一。20世纪50年代,田栋负责成立了北京农村信用合作社,担任主任一职。
田照山在上世纪80年代接了田栋的班,曾任胡各庄农村信用合作社主任,2004年正式退休。
打算盘业内有名气 能力全银行排第三
相比自己的爷爷和父亲,田军的奋斗历程更加艰辛。田军初中毕业后虽然考上了高中,但为了贴补家用,14岁的他选择了参加工作,当上了通州区一信用社的出纳。那时,田军在业内打算盘就小有名气。
2005年前后,田军到北京农商行CBD支行担任行长。此时,田军年收入已超过百万元,其个人能力排在了北京农商行全行7000多人中的第三名。
案发前一段时间,田军经常带一些古字画回家,并让父亲辨别真伪。田照山曾怒斥过田军:“咱家三代都是干农村信用社的,别到你手里就折了啊。”
宝马现金全都要 受贿款物710万元
对于田军,胡毅的评价是“这人很贪”。
胡毅说,一次田军说想买一辆宝马车,但不知道北京什么地方有卖的,让胡毅“帮忙打听打听”。心知肚明的胡毅赶紧到专卖店,买了一辆宝马车给田军送了过去。“田军居然说不知道哪里有卖的,摆明了是管我要嘛,傻子都明白的。”胡毅交代。
很多时候,胡毅是在饭桌上给田军送钱的,此外逢年过节也要有所表示。因为给的钱太多,害怕被别人看见,于是胡毅就改为送港币,因为港币有一千元面值的,拿着方便。
除了现金外,胡毅还送过手表、金银首饰和玉石及象牙雕刻等。
据统计,8名北京农商行高管受贿最多的是田军,款物合计人民币710万余元,最少的为大郊亭支行副行长李欢,金额为4.3万余元。
该案爆出后,引发了农商行的“地震”,农商行原行长、副行长被停职。
2个女人
前妻实际打理公司情人银行帮忙放贷
在本案的18名被告人中,有2名女性值得一提。一是本案的第二被告人李京晶,一是农商行CBD支行授信审批部经理闫雪松。
李京晶是胡毅的前妻,但是俩人离婚后仍住在一起。李京晶非常崇拜胡毅,对胡言听计从。李京晶是胡毅公司的实际操作者,被控涉嫌贷款诈骗。
但胡毅自打认识了闫雪松后,感情转移,“胡毅非常欣赏闫作为职业女性的风范”。俩人后发展成“情人”,闫雪松帮忙违法发放贷款。
2009年2月27日,得知李京晶等人被警方带到派出所调查时,胡毅叫上公司人员许克昌,由闫雪松开车一同逃往天津。
次日,胡毅让闫雪松回京打探消息。又过了几天,胡毅给了许克昌5万元,要其回京租一套房子,将自己购买的几百幅字画藏匿起来。许克昌回京后,在通州租了一间房子,将字画藏匿。据说,由于字画太多,装了整整一卡车。
警方在对李京晶等人审查的同时,发现了华鼎公司大量的假二手房贷款,将银行内部的蛀虫挖了出来。
案发后一个星期,胡毅在天津落网。
4个去向
赃款买画澳门赌博打点关系投资被骗
案发后,公安机关对骗领的7.08亿元的去向进行了追查。
据介绍,胡毅虽然只有30岁,但是酷爱书法与字画,常去有名的拍卖行重金买画,并经常出入琉璃厂。骗来的钱一大部分被胡毅购买了字画。但是案发后,公安机关做鉴定却发现,这些字画九成以上是赝品。
此外,胡毅还爱好赌博,时不时到澳门豪赌一番,至于输赢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另外,就是打点关系花了,还有一部分投资被骗。
胡毅曾与人合作投资采矿生意被骗,投资的两三千万元打了水漂。而这点钱对于胡毅来说就是“毛毛雨”,他根本就不在乎。
文/记者 洪雪 特稿记者 孙慧丽 记者 曹博远
主要被告人情况
公司人员
胡毅30岁,涉嫌贷款诈骗、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李京晶 胡毅前妻,公司实际操作者。涉嫌贷款诈骗
胡伟 胡毅姐姐,涉嫌洗钱罪
银行人员
田军原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行长。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收受胡毅给予的现金360万元、轿车2部、手表5块、玉石及象牙雕件等物品,款物合计人民币710万余元
刘利华原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行长助理。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收受胡毅给予的金饰品、手机等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5万余元
闫雪松原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授信审批部经理。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窝藏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张嘉原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授信审批部副经理。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收受胡毅给予的人民币30万元、港币100万元(折合人民币87.5万余元)
朱立国原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十八里店支行行长。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收受胡毅给予的人民币10万元、笔记本电脑1台,款物合计人民币11万余元
史振勇原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十八里店支行副行长。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收受胡毅给予的人民币78万元、港币30万元、笔记本电脑1台、手表1块,款物合计人民币107万余元
孙建华原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大郊亭支行行长。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收受胡毅给予的港币10万元、手表1块,款物合计人民币10.5万余元
李欢原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大郊亭支行副行长。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收受被告人胡毅给予的港币5万元(折合人民币4.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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