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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协力地产违规开发:公司称责任在国土部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0日 01:20  第一财经日报

  刘浪

  “这未必是个坏事,我们希望尽快了结此事。”8月19日下午,湖南协力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协力地产”)办公室李主任在电话中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公司确实有不按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的情况,但这其中地方国土部门有较大责任。

  国土资源部8月19日通报了6宗房地产违法用地挂牌督办案件,其中就包括协力地产不按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案。

  国土资源部通报的情况显示,1999年3月25日,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协议出让“富丽山庄”(后更名为“碧玉山庄”)项目用地,土地面积为184009.2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及配套商业设施用地,受让人为株洲协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变更为湖南协力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295.34万元,合同约定建筑容积率为0.53。2000年开始,协力地产动工建设一、二、三期工程,并按约定容积率竣工。2005年3月3日,株洲市规划局将碧玉山庄第四期容积率调整为0.872,未经国土部门同意,也未补交地价款。碧玉山庄第四期(“铂宫”项目)于2006年动工并竣工交付使用,经株洲市规划局验收确认,建筑面积实际为84413.75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为1.23。

  通报称,协力地产在开发四期“铂宫”项目时,未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擅自改变“铂宫”地块建筑容积率的行为,违反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2010年2月5日,依据《湖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规定,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对协力地产处以56.7万元罚款,现已执行到位。根据株洲市土地交易中心对该宗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的评估,“铂宫”土地面积68889.85平方米,实际容积率1.23条件下土地总价为5669.63万元。目前,改变容积率后相关补充协议尚未签订,该公司只暂时补缴了200万元。

  对于国土资源部通报的变更容积率情况,李主任明确表示,情况确实如此。但对于应该补缴的款项,他表示不是公司不愿意付,而是当地国土部门始终没有把账算清,没有提供一个明确的数字,以致协力地产不知还需要补缴多少。

  据李主任介绍,2009年3月起,协力地产就一直在处理此事,补缴了200万元的土地出让金,但尾款一直未付清。他的解释是,具体要补缴多少,应该由当地国土部门提供数字,公司再进行补缴。据他所知,国土部门也为此开了会,并作了相关评估,但始终没有正式提供具体的补缴数字。据协力地产自己的评估,大约总共需要补缴500多万元的土地出让金,即还有300多万元没有缴纳。“但国土部门一直没给我们明确答复。”

  李主任介绍,变更容积率的情况在当地普遍存在,只是有一些已经处理,但还有一些目前都没有作出任何处理。

  他表示,公司希望国土部门能提供具体的数字,公司将尽快补缴土地出让金,因为“现在我们项目的土地使用证也办不了,业主也骂,我们两头受气”。

  至本报截稿时,记者始终未能与株洲市规划局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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