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 孙 斌 实习生 李莹 文
核心提示
7月26日,卫生部公布的《食用盐碘含量(征求意见稿)》披露,我国食盐中的加碘含量需要下调,并披露食用过量碘盐威胁健康,而我省处于过量水平。碘过量可导致甲状腺疾病,如甲亢、甲状腺结节、甲状腺炎、甲状腺肿瘤等,此消息公开,一时引发广大居民对健康的担忧。我省食盐含碘过量情况如何,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我省碘过量引发居民对健康忧虑
7月26日,卫生部公布了《食用盐碘含量(征求意见稿)》,披露食用过量碘盐威胁健康。该意见稿指出,目前食盐中碘含量偏高,尽管全国处于可接受水平,但有约5个省处于过量水平(我省名列其中),16个省处于大于适宜量水平,因此食盐中的加碘含量需要下调。国家将规定强化量为20mg/kg-60mg/kg,修改为食用盐中碘含量的平均水平为20mg/kg-30mg/kg。
碘过量可导致甲状腺疾病,如甲亢、甲状腺结节、甲状腺炎、甲状腺肿瘤等。我省居民碘过量消息公开,一时引发广大居民对健康的担忧。
读者赵先生向本报打来电话说,食盐里加碘,原本是消除碘缺乏病,但现在过量了,相反的疾病要附体了。
某市中心医院营养师王先生说:既然国家在2005年就发现这个问题,为何没有及时采取行动?这中间又多催生了多少“甲亢”、“甲状腺自身免疫性疾病”、“甲减”或“亚甲减”?碘缺乏是自然环境因素所致,可谓天灾;而碘盐一旦导致碘过量,那可是人祸啊。
读者希望有关部门针对加碘盐和非加碘盐,从营养与健康的角度做个科学、公开的调查。
“碘盐致病”说促使加碘标准变窄
我国曾是世界上缺碘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曾有7亿多人口受碘缺乏的威胁,占世界碘缺乏病的40%。世卫组织等3家国际组织在上世纪90年代初,发起全球消除碘缺乏病行动,我国作出了2000年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的承诺。1994年,《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实施,我国如期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被有关国际组织称为“世界的典范”、“里程碑性的成就”。
不可讳言,改变“一刀切”补碘方式的呼声和“碘盐致病”说,16年来从未停止。
最典型的人物莫过于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副省长、中国医科大学内分泌研究所所长滕卫平。他是首位递交“修改全民食盐加碘政策”议案的全国人大代表,同时又是执行全民食盐加碘政策的地方政府官员。
2002年,滕卫平提出修改全民食盐加碘政策的建议,实行有区别的补碘政策。
滕卫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从1999年到2004年,他分别选择轻度碘缺乏、碘超足量和碘过量3个农村地区,3761例居民进行了甲状腺疾病的病学调查。1999年,在河北高碘地区一个村子发现13例甲癌患者,2004年又发现10例。调查让滕卫平反思,13亿人口、960万平方公里的大国,自然环境千差万别,怎么能都吃一个规格的碘盐呢?所以,他提出要实行有区别的补碘政策。
进入2009年,南方尤其是沿海城市的数位人大代表和个别教授提出要放开无碘盐供应。这些人认为,沿海地区常吃海带、紫菜、海鲜产品,属于轻度或不缺碘地区,提出“碘盐过量致病”说。人们举的例子是,舟山市人民医院2007年接受甲状腺疾病手术患者770多人,比5年前增加了500多例,其中甲状腺癌病例更是增加了1倍以上;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头颈肿瘤组的病人七成以上都来自浙江等沿海地区,而这些地区正是被怀疑碘摄入量过高的地区。一时引发“碘盐风波”。
据知情人介绍,去年5月,卫生部专门就碘盐问题紧急召开会议,决定在浙江、福建、辽宁、上海四地展开“沿海地区居民碘营养状况”普查。
记者了解到,参与调研的专家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的陈君石院士和研究员严卫星、李宁、吴永宁、杨晓光、李凤琴和刘兆平,天津医科大学内分泌研究所研究员陈祖培,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研究员申红梅。
今年5月14日,上述调查,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名义发布《中国食盐加碘和居民碘营养状况的风险评估》(以下简称《评估》),紧接着,《食用盐碘含量(征求意见稿)》公布,总的原则是:全国不再实行统一碘盐浓度,由各省根据本省的监测结果和实际情况确定补碘方案。
碘“过量”地区是否遭遇健康危害
我省居民长期吃加碘食盐,卫生部文件说我省居民碘过量了。我们食碘过量了,其健康受到威胁的程度如何?百姓常年吃的加碘盐标准到底怎样?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碘缺乏病防治研究室主任郑合明说,《食用盐碘含量(征求意见稿)》规定了碘盐强化量为20mg/kg~60mg/kg,修改为食用盐中碘含量的平均水平为20mg/kg~30mg/kg,而我省食盐碘含量一直为±30mg/kg,完全在可控范围之内。这次国家不是“降低”了盐的碘含量,只是把范围“变窄”了。我省疾病预防系统从2002年起,每年都在省内调查研究居民摄入碘含量,常年检测的结果是,不是碘过量,为“可接受状态”。据多年临床调查表明,我省没有发现因碘过量而造成的相关疾病。
省疾病预防权威部门说我省碘盐量为“可接受状态”,食用的盐碘含量是“低的”,《食用盐碘含量(征求意见稿)》称我省居民“碘过量”,暗含“高碘盐”危害健康。权威说法互相矛盾,让人如坠云里雾里。
经专家推荐,记者找到的今年5月14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发布的《评估》,解开了疑团。
原来,《食用盐碘含量(征求意见稿)》,使用的是2005年我国部分高水碘地区而非低碘地区人群的尿碘监测数据,而此时当地尚未完全停用加碘食盐,此后我国大部分高水碘地区已供应不加碘食盐。
因此,《评估》说:“2005年获得的高水碘地区人群尿碘数据无法反映目前这类地区的实际水平。2006年我国在高水碘地区停供加碘食盐后,这类地区居民由碘过量引发健康危害的风险估计会有所降低。”
记者找到的另一个佐证是,我省高碘地区居民的碘过量并非碘盐所致,卫生部发布的2008年《全国碘盐检测报告》显示,我省高碘地区无碘食盐率均在90%以上。2009年《全国碘盐监测报告》显示,国家对我省20个县高碘地区监测表明,这些地区无碘食盐率在98.53%。对此,郑合明说,这说明我省对碘盐管控是有力的,即使高碘地区的居民也不必“谈盐色变”。
既然高碘地区的老百姓吃的是无碘盐,为什么还被高碘呢?郑合明说,关键是这些地方水含碘高所致。经调查论证,我省分三次确定开封、濮阳、商丘、新乡四市的20个县(市、区)172个乡镇为高碘地区。据介绍,2005年,我省高碘区最高的甲状腺肿大发病率为30%。在通过改加碘盐为无碘盐、由水利部门负责进行的水源改造等措施,近年来发病率大为下降。我省2013年对高碘地区的水源将全部改造完毕,届时,即使高水碘地区居民,也不必为高碘所困了。
但是,媒体报道南方特别是沿海地区的“碘盐致病说”真相到底如何呢?如果这个问题没有定论,我省居民“被高碘”也难被说服。
《评估》得出的结论是:“沿海地区居民的碘营养状况总体处于适宜和安全水平,食盐加碘并未造成我国沿海地区居民的碘摄入过量。相反,沿海城市和农村由于碘覆盖率低而碘营养状况低于同省内陆农村地区。部分沿海地区孕妇有碘营养不足,预示发生碘缺乏的风险较高,需要予以特别关注。”
我省居民还应长期食用碘盐
来自省卫生部门的一份材料显示,全民食盐加碘10多年来,我省居民的碘营养水平及碘缺乏病病情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查证实,我省儿童地方性甲状腺肿大率稳定在5%以下,反映居民碘营养状况的主要指标尿碘水平趋于合理,1995年以来没有发现新发地方性克汀病病人,我省达到国家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
既然我省碘缺乏病消除,不食加碘盐可以减少碘缺乏危险了,碘盐还有必要吃吗?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所所长郝宗宇表示:碘缺乏病是一种地方病,是由于生活环境缺碘造成的,只要生活环境不改变,缺碘状况不可能发生根本转变。近年的调查表明,全省居民饮用水水碘含量仍呈缺碘状态,客观环境仍是缺碘状态,而且会长期持续,而食用碘盐是最直接最简便的方法。
“一代粗(大脖子病),二代傻(克汀病),三代四代断根芽(不会生育),说的就是碘缺乏给人类带来的严重危害,尤其是对怀孕中的胎儿和儿童危害尤甚。”郑州市地病办主任苏少慧说,缺碘地区的居民,如果停止食用碘盐3个月至半年,碘缺乏病将重新危害人类,且这些地方病是不可逆转的,一旦反弹再来纠正,一代人就毁了。因此,缺碘地区居民必须长期坚持食用合格加碘盐。
既然如此,人们的担忧还是没法排除:既然食用碘盐没有问题,《食用盐碘含量(征求意见稿)》调低食盐含碘量标准,这不是暗含长期食用碘盐有害吗?
对此,卫生部地方病专家咨询委员会碘缺乏病专家咨询组组长、《食用盐碘含量(征求意见稿)》标准制定项目负责人陈祖培说,我国有甲状腺疾病的人大约2%,在全国差不多有2300万人,这部分人主要是因为自身免疫性的疾病,与遗传、情绪都有关系,他们并非碘摄入量过大,主要是因为个体对碘的不适应。
郑合明把碘摄入量与甲状腺疾病的关系比喻为一个“马蹄形(U)”(如图),即碘摄入量的过低与过高都会导致甲状腺疾病的增加。碘缺乏时,甲状腺拼命工作,造成细胞增生,就是常见的“大脖子病”、智力低下等,但碘多了,甲状腺也拼命工作把碘消耗掉,从而导致甲亢、甲状腺结节、甲状腺炎、甲状腺肿瘤等,所以盐加碘适量最重要。郑合明表示,我省将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根据实际情况适宜调整食盐加碘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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