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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已数易其稿的《工资条例》(下称《条例》)最终有望确定职工工资增长与当地CPI挂钩。目前该条例草案已经完成,并将于近日上报国务院有关部门。
记者27日从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资深劳动保障法律专家杨永琦处获悉了关于《条例》的最新信息。
据悉,这项备受社会关注的《条例》将有望在年内出台。
工资增长与当地CPI挂钩
杨永琦介绍,《条例》由国务院牵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具体参与起草。
该《条例》从2008年就开始制定,经过多次调研,众多专家参与了起草和修改,中间讨论修改了数次,最终形成草案。
据杨永琦介绍,《条例》草案共分十个部分,包括总则、原则、依据、使用范围等。条例草案核心内容突出“一低一高”,即最低工资标准的增加机制和垄断企业尤其是高管工资的限制。
最低工资标准是条例草案的重点内容。国家实行最低工资制度首次被写入《条例》。《条例》草案要求各省需将最低工资标准上报国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供劳动者参考。《条例》草案还首次明确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费、高温低冷及国家的各种补贴。
备受关注的工资增长与CPI挂钩终于有了定论。《条例》草案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应充分考虑当地CPI因素。
垄断行业高工资将受限
对垄断行业的高工资进行限制是《条例》的另一项重要内容。
杨永琦表示,《条例》的目的之一就是要通过立法来调整、控制垄断行业不合理的收入。《条例》草案,对特殊行业(即垄断行业,《条例》中用特殊行业代指)的工资水平将作特别要求。《条例》草案规定特殊行业如需对工资、福利、补充社会保险等进行调整,必须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国资委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据杨永琦介绍,人大代表及有关专家在就《条例》草案提建议时,对垄断企业的工资控制非常关注。在最后形成的《条例》中,将可能对垄断企业的工资总量进行控制,并使垄断企业的工资总额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
至于具体内容,杨永琦透露,这一点上争议比较大,各方正在博弈中。
尽管国有企业高管的工资收入仍归国资委管理,《条例》草案仍对企业高管的高收入进行了限制。“《条例》草案主要针对职工工资,但也包括高管,具体措施现在还不便讲。”杨永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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