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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将设反价格垄断处和市场价格监管处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2日 07:40  京华时报[ 微博 ]

  本报讯 (记者周宇)昨天,国家发改委通报农产品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结果,吉林一企业因串通其它企业操纵绿豆价格,被处以法定最高额度100万元罚款。

  昨天,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联合通报了近期依法查处的一批经营者恶意囤积、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的违法案件。具体查处4起违法案件,分别为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等企业相互串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操纵市场价格案;山东省某经销商囤积大蒜,哄抬价格案;河南省中牟县冷藏保鲜协会统一大蒜冷藏收费标准案和广东省广州市大鹏物流2号仓西一库某经销商哄抬价格案。

  查清事实后,价格主管部门根据违法情节轻重,依法对相关当事人实施了行政处罚。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对市场主办方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按照法定最高处罚额度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协办企业处50万元罚款;对参加会议并相互串通的其他109家绿豆经销企业,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予以告诫。山东省物价局查处了某经销商囤积大蒜,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按照法定最高处罚额度处以10万元罚款。河南省中牟县发展改革委查处了当地冷藏保鲜协会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大蒜冷藏收费标准行为,处以8万元罚款。广东省物价局查处了广州市大鹏物流2号仓西一库某经销商哄抬绿豆价格的违法行为,处以2万元罚款。

  三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有关部门下一步将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进一步完善反映市场波动的价格监测制度;探索建立小品种农产品价格异常波动预警机制,完善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价格工作预案。据了解,发改委将设立反价格垄断处、市场价格监管处,在全国价格主管部门组建一支专门从事反垄断和市场价格监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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