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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潮推动劳工政策转型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25日 10:30  南风窗
工潮推动劳工政策转型
南风窗2010013期封面:工潮透视

  工潮推动劳工政策转型

  文_本刊记者 田  磊 发自北京

  从广东佛山、深圳、惠州到江苏南京、无锡、昆山再到北京、山西、河南、湖北等内陆省份,过去的一个多月里,罢工像传染病一样,在中国各大经济区域蔓延开。这些过去30年在“世界工厂”里,默默创造着中国制造业奇迹的工人们,用一种极端的方式,唤醒了国人陌生已久的工潮记忆。

  “罢工潮标志着中国现行的劳工政策已经到了不得不改的地步。”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说,如果政府再不改变牺牲劳工权益换取经济增长的模式,对劳资关系进行基本规制,中国社会还将爆发更大的问题。

  但是,维系了30年经济腾飞的劳工政策会被轻而易举地改变吗?

  工人的觉醒

  与上世纪90年代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们掀起的那一轮工潮相比,这一轮罢工中,制造业企业里的产业工人成了主体力量。他们的诉求,已不再集中于惩治腐败、反对企业产权变更等,而是要求增加工资、减少加班。

  面对工人们这些最简单的经济诉求,很多人都好奇,他们的工资究竟低到了什么程度,以至于再也不愿意忍受下去。

  罢工潮中,各地政府以及媒体对工人的工资做了很多实地调查,综合各类调查结果可以发现,在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的制造业企业中,普通工人的收入普遍在1000到1500元之间。在整个国家教育、医疗、住房等基本生活成本飞涨的今天,这样微薄的收入,足以剥夺一个人生活的尊严,断绝这些劳动者改善生活的希望。

  事实上,即使放在全球劳工比较中,每周6天,平均每天工作超过10小时,一个月下来,还挣不到200美元,这样的劳动力价格,是典型的贫穷国家水准,甚至连很多第三世界国家都不如。

  与大部分国人对工人出现罢工潮感到吃惊不同的是,很多该领域的研究者都惊讶于中国劳工怎么会接受如此低廉的价格,并且几十年如一日,不曾改善,也不曾激烈反抗。

  香港理工大学应用社会科学系副教授潘毅曾经在深圳的电子工厂里一边打工一边做研究。在她看来,过去这30年,不管是政府、学界、媒体还是公众对中国工人群体太缺乏了解了,对农民工群体仅有的关注也多是集中在迁移阶段,但当他们进入了工厂之后,其生存状态就没人关心了。

  在潘毅看来,工人们一直隐忍而不加反抗的原因其实也很简单,“世界工厂稳定运行背后的秘密是农民工体制和宿舍劳动体制两大制度安排。”潘毅说,中国的户籍制度保证了第一代产业工人的身份依旧是农民,劳动力再生产的过程大部分在农村完成,国家并不愿意赋予他们工人阶级的身份,资本也就不用负担完整的劳动力价格。而各大工厂确立的宿舍劳动体制则将农民工阶级圈在工厂内部,也为政府分摊了部分公共服务成本。

  两大制度安排高效而稳定地维持着,那些农村来的打工者,尽管收入微薄,依旧拼命加班挣钱,最大的目标是回家盖房子、养孩子,希望他们的下一代走出农村,但是,当新世纪来临,80后、90后成为产业工人的主体时,他们面临着早被荒废了的农村,承载着父辈们走出农村的期待,耳濡目染的是奥运会、世博会这些重大活动所带来的城市文明的想象。

  对于这一代人来说,离开农村就意味着踏上了打工的不归路,回不去乡,留不下城。第一代农民工常年游走于城乡之间,更加认可自己的农民身份,而第二代则完全在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中成长起来,不管国家是否愿意赋予他们工人的身份和政治地位,这一代人都已经转变为更加纯粹的产业工人。

  事实上,在各地的罢工潮中,年轻的产业工人比他们的父辈们进步了许多,他们能够提出重整工会这样的要求,而且会聘请专业的劳动法专家参与谈判。

  “工人们有理有节,政府则在第一时间将此事定义为劳资纠纷,而非政治事件,采取居中调解的态度,最终,劳方与资方都做出妥协。”

  劳工政策之弊

  作为《劳动合同法》制订时的课题组组长之一,常凯被很多人视为为劳工说话的知识分子代表,在他看来,2010年罢工潮集中涌现,不是一个偶然事件,其背后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国的劳工政策出了问题。

  “劳资矛盾早已成为中国市场经济实践中的主要矛盾了。政府如果再不介入,对劳资关系建立基本的规制,而继续沿用过往的劳工政策,偏袒资方,中国社会会出现更大的问题。”常凯说,过去的十多年里,劳资争议每年以30%左右的速度增长,远远快于GDP增速,这还只是由劳动部门提供的、本部门受理的统计数据,如果算上大量没有被受理的劳资争议,数量将会更加惊人。

  但在更多经济学家眼中,1978年以来,中国最大的资本就是富裕的劳动力资源,也因此,牺牲劳工权益谋求经济发展,是中国在现代化进程中追赶发达国家的必经之路。过去30年,劳工政策的逐步转型也正是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完成的。1982年修订宪法,删除了罢工权利,翻检当时的历史材料,最大的理由是中国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国家,不会出现罢工。

  随之而来的是工会的转型,虽然今天中国的工会系统依旧保持着极高的政治地位,全国总工会主席位列中央政治局委员。但在基层,大部分工会却沦为了“黄色工会”。

  “中国工会民间评价极低、维权能力极弱,这些也都是制度设计的必然结果。”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法教研室主任王向前说,国家规定,建会的用人单位每月必须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这也是工会活动的主要经费。“拿着企业的钱,当然要为企业说话”,而这样的规定在西方国家是不可想象的,他们往往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企业不能向工会提供赞助,以避免工会被收买。

  在王向前看来,过去30年,中国确实存在着很多干预市场的行为,需要保卫市场,但实践中,保卫市场往往被简化为保卫资本,而忽略了市场本身就包含劳动力等多方要素,一系列制度设计都在为资本服务。

  法律何为?

  错位的劳工政策酿成了今天此起彼伏的罢工潮。事实上,面临严峻的劳资矛盾,执政党早在2003年就已经开始了劳工政策的调整。最明显的是全国人大突然在劳动立法领域大步推进,寄望于通过法律来规制劳资矛盾,至少将其控制在一定程度内,不至于失控。

  从2003到2008年,5年间,全国人大就制定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多项法律,掀起了一股劳动立法的浪潮。其中,最为重要的是2008年开始施行的《劳动合同法》。

  “可以说,到这个时候才想起社会立法,对于日益严峻的劳资矛盾来说,已经是远水解不了近渴了。”王向前说,法律的修订、执行都是需要在实践中长期摸索后才能对社会现实产生作用的。尽管如此,2007年《劳动合同法》制订时,还是遭遇了极大的反对。当年的反对浪潮今天看来依然触目惊心,中国的法制史上还没有哪一部法律,遭遇过如此激烈的反对。

  不管是立法的博弈,还是事后的评价中,劳工阶层缺乏代言人和表达的渠道,最终,反对的声音压倒了一切,法律在几经妥协后得以在全国人大通过,但随后国务院法制办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却让该法在执行层面止步不前。这部承载着保护劳工权益使命的法律,与中国的很多法律一样,在很大程度上打了折扣。

  今天看起来,那场声势浩大的反对浪潮,充满了反讽的意味,当法律无法触动现实,给予劳工阶层的权益切实有效的保护时,他们只有通过罢工、游行这样的最终手段来捍卫利益。

  “《劳动合同法》原本是改善中国劳资矛盾的一个契机,但却没抓住,两年多来,它没得到有效的执行。”常凯说,法律仅仅是确立依据和原则,良好的执行才是关键。

  王向前也认为,《劳动合同法》确立的只是个别交涉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而不是工会和资方进行集体交涉的机制,这样的机制下,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并没有得到改变,也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劳资利益失衡的现状。“事实上,在法律对劳动者的保护的程度上,我们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至少还相差20年。”

  工人的力量

  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罢工潮将会成为困扰中国经济的一大难题。

  在潘毅看来,面对今天的困局,法律的调节和产业升级都不是根本之途,“必须反思今天确立的资本主义生产模式,从过往的社会主义实践中寻找经验。”潘毅说,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度过了劳资矛盾高发期且没有酿成社会革命,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跨国资本将低端的制造业企业转移到了第三世界国家,而中国的国际分工角色到今天几乎已经被锁定,没有了再转移的空间。

  可以说,对于中国而言,在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办法告别大量的低端制造业工人,也不能无视这个庞大群体的生存权。工人们联名的公开信中这样写道:我们的维权斗争不仅仅是为了本厂1800个员工的利益,我们也关心整个国家工人的权益,我们希望立下工人维权的良好例子。

  中国劳工的觉醒,对于这个国家而言,不能算是一件坏事,各个阶层基于自身利益的斗争正是促成中国向公平正义国度转型的最大动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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