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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起诉银行要求返还数钱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4日 11:38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认为农行此做法“嫌贫爱富”,起诉已获法院受理

  南都讯 记者 陈宝成 发自北京 因认为银行收取“数钱费”的指向对象多为老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有“嫌贫爱富”之嫌,北京律师丁凯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返还5元“数钱费”。昨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酒仙桥派出法庭受理了这一起诉。

  存硬币被收5元数钱费

  丁凯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介绍,今年5月的一天,他携带平时积攒的205枚硬币(24.30元)前往农行北京市朝阳区支行酒仙桥储蓄所,打算将这笔钱存入自己的金穗卡中,然而,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该行从今年4月1日起,对超过200枚硬币的存款征收5元“数钱费”。他向银行柜台工作人员要求查看征收该笔费用的相关依据,但遭到拒绝。无奈之下,他只好交了5元的“数钱费”。

  随后,丁先生对周边居民储蓄行为进行了调查,发现到银行办理零钞清点业务的人多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丁先生觉得银行这一做法有“嫌贫爱富”之嫌,于是决心提起一场公益诉讼。

  能否立案还未可知

  丁先生认为,银行收取“数钱费”的行为违反《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前者规定,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以人民币作为支付工具时,不分大额小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后者规定,人民币应无条件等价流通,禁止任何妨碍人民币流通行为的发生。

  丁先生认为,银行对小额人民币存款收取“点钞费”,实质是对小额人民币的“歧视”,是不愿意收取小额人民币的表现,是变相的拒收,客观上阻碍了小额人民币的流通。

  中国农业银行人士则认为,储户存入大面额钞票,可以利用点钞机等科技成果提高工作效率;储户存入零钞,就只能凭人工清点。如果科技发展到“点硬币机”,银行也不应该收零钞清点费,“现阶段技术手段没有发展到这一步,还需要银行额外提供人力,所以才采取了收费措施。”

  此外,丁先生还认为,银行不经储户同意,擅自开征“零钞清点费”,属于“霸王条款”,根据《合同法》规定,这些条款应属无效。

  “这个案子虽然法院受理了,但能否立案还未可知。”一名法官告诉记者,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有7天的审查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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