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预征土地增值税划定低限 外界称为楼市破冰之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4日 07:33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赵鹏) 为充分发挥土地增值税调控作用,昨天,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最新通知,通知划定了各地预征的最低限。由于其会对开发商的资金链构成直接影响,这被外界认为是楼价调控胶着期的“破冰之举”。 

  税总在通知中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把预征率的调整与房价上涨的情况结合起来,使预征率更加接近实际税负水平。税总要求,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据了解,土地增值税预征,是指针对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取得的收入进行预征。

转发此文至微博 我要评论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9510567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