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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志刚受贿744万余元一审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11日 01:31  第一财经日报

  杨小刚

  财政部原副部长、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原主任朱志刚因受贿744万余元,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参与庭审的相关人员告诉《第一财经日报》,昨天上午的庭审于9:30正式开始,持续了一个多小时,其间朱志刚的认罪态度“比较好”,最后法院根据涉案案值及相关情节,根据宽严相济的政策,给出了从轻的判决结果。

  据新华社昨日报道,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朱志刚的判决结果为认定其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在判决中认定,2000年1月至2008年3月,被告人朱志刚利用担任财政部部长助理、副部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44万余元。案发后全部赃款赃物均已退缴。

  该法院认为,朱志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朱志刚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且有索贿情节,应依法惩处。鉴于其案发后能够主动坦白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交代全部受贿事实,并退缴了全部赃款赃物,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我了解,这应该是河南法院系统所判最高级别的官员受贿案。”信阳中院一位相关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为此,法院在接到指定任务之后,高度重视,所有程序都非常严格。

  据该负责人描述,庭审过程中,参与旁听人员并不多,法院事先曾通知了朱志刚家属,但是他们并未到场旁听。

  就朱志刚的庭上表现,上述参与庭审人员认为其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流露出了真实的感情,“尤其是最后陈述听起来都是发自内心的”。而这样的陈述使该人士颇为感慨,他认为其中所凸显的“教育意义很大”,其中所暴露出的官员腐败的共性问题是权力制约问题,而这又是一个难题,“目前权力制约更大程度上依靠官员自律,这显然不够,但是如何加强他律?这又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至于朱志刚下一步是否选择上诉,上述负责人表示目前无法确定,其个人感觉可能会上诉,因为上诉不加刑,当事人一般不会放弃机会。但是由于法庭已充分考虑了他主动认罪的态度且给予了从轻判处,他也可能因此而选择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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