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李琳):中国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先生26日在北京表示,适合中国企业实际情况、融合国际先进经验的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已基本建成。明年1月1日起,《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将首先在中国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
美国安然、世通等财务舞弊和会计造假案件发生之后,各国都越来越重视强化企业内部控制。2008年,中国财政部、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了中国首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根据规范,中国企业应当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并可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时隔近两年,这几个部门又于26日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这份指引涉及企业内部控制的应用、评价,以及审计等方面内容。
在当天的发布会上,王军表示,中国企业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将有利于中国企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企业全方位参与国际竞争,更有利于维护金融稳定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企业内部控制是指一个企业为了实现其经营目标,保护资产安全完整,保证会计信息资料正确可靠,确保经营活动效率性和效果性而在内部采取的自我调整、约束、规划、评价和控制的一系列方法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