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17日发出通知要求在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价格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银行可暂停发购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工商银行表示,该行从4月16日开始正式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财经》综合报道】继4月14日宣布提高二套房贷首付比例和利率1.1倍政策后,中国国务院17日发出通知要求在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价格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银行可暂停发购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国务院在通知中表示将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要求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
同时,国务院还要求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
与此同时,央行及银监会亦开会要求,各分支机构及银行从即日起严格按照国务院政策要求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防范房地产信贷业务各类风险,实行动态、差别化管理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根据市场、区域和借款人信用状况,贷款利率严格按风险定价,对首付成数实行动态、审慎管理。确保购房真实自住与交易背景,贷前审查应履行“面测、面试和居访”程序,严厉打击假按揭,制止加按揭以及非法集资行为。同时,加强对土地开发贷款、房地产开发商贷款的审慎性监管要求并已提出要求。
中国工商银行已表示,该行从4月16日开始正式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新签订合同和审批的个人住房贷款实行新规: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业内人士预计,中行、农行、建行等各大行将很快跟进最新信贷政策,二套房以及三套以上住房的贷款审批将全面收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