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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再就业税收优惠将延长至今年年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02日 15:20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 张昱欣 报道 市税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庄晓玖昨日在回答网友提问时透露,本市下岗人员再就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将延长至今年年底。

  据庄晓玖介绍,国家一直非常重视下岗人员再就业的问题。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今年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期限于2009年12月31日到期后,将继续执行到201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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