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1日讯 (记者苏琳)民盟中央致日前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交了《关于促进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提案》。
民盟中央认为,当前,大学生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大专生就业尤其难,具体表现为四个矛盾:一是毕业生增多与就业岗位减少的市场需求性矛盾,二是就业岗位冷热不均的专业结构性矛盾,三是用人单位用人意愿与毕业生就业期望之间的差距性矛盾,四是就业政策、市场信息在多方之间的不对称性矛盾。这四个矛盾的实质,反映的是高等教育发展、经济和产业结构、大学生就业体系三个方面的深层问题。
1.高校内涵发展薄弱,办学与需求脱节。一些高校本身定位不准和社会评价体系错位,导致专业设置趋同、缺少特色和优势、重复建设与同质化竞争现象严重;招生沿袭计划经济模式,专业设置和教学内容缺乏企业参与,脱离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就业却又是市场选择,导致大学进口、出口两张皮,造成大学生找不到对口工作、企业又难以从中选拔出所需实用型人才的两难境地。
2.发展方式不完善、经济结构不协调。由于多年来实行出口导向型为主的经济发展模式,我们处在产业链条的低端,吸纳大学生就业能力有限。近10年是我国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大学生就业却每况愈下,深层原因在于缺乏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学生密集型产业”——高端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
3.就业体系不健全,政策措施有待完善。缺少有效的协调机制,相关部门各行其是,互相推诿扯皮;就业政策缺乏科学性和操作性,在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障、职称评定等配套措施方面滞后;就业指导、择业咨询等服务工作不完善,与市场“接轨”不够;就业市场建设不规范,对就业中介、招聘签约等监管不够;政策宣传力度不够,据调查,非常清楚就业政策的大学生仅有8.8%。
民盟中央建议:
1.将大学生就业与高等教育改革和高校内涵建设结合起来,实现教育教学质量、学生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的根本提高。一方面,推进教育体制改革,调整高等教育结构,进一步优化学科和专业设置,理顺招生、培养、就业的关系,让各种层次的高校承担起培养不同层次人才的任务,真正使高校的人才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另一方面,培养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意识,特别是加大对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搭建组织协调、资金扶助、能力培训、创业孵化等平台;设立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基金,并吸引社会资源、资金参与。
2.将大学生就业与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结合起来,实现大学生就业创业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一方面,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力进行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特别是大力发展“大学生密集型产业”,逐步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的产业集群,使大学毕业生不愁没有用武之地。另一方面,切实落实“非公36条”政策,鼓励大学生在中小、民营企业就业。把吸纳大学生就业作为企业评价指标,企业接受大学生达到一定数量和比例可享受财税补贴、贷款政府担保或贴息等优惠。
3.将大学生就业与新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结合起来,着力提高农村与城市社区公共管理和服务的水平与质量。进一步落实服务基层大学毕业生的各项优惠政策,不断完善出口设计,增加吸引力,真正让他们能下得去、留得住、有作为、有出路。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扩大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需求,创造就业新岗位;也可采取给予一定奖励或支付部分工资、购买社保等措施,鼓励农村专合组织吸纳大学生就业。
4.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制定完善优惠政策,加大贯彻执行力度,努力建设科学、成熟的大学生就业体系。一是明确政府工作责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有效整合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税务、编委(办)、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及群团组织与高校的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资源,统筹协调,实现国家级、省级层面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机制。二是破除大学生就业制度性障碍:将城乡社会失业率纳入正式的法定统计范畴,解决失业率统计失真问题;推动编制制度改革,做到有用人需要就要有编制。三是建立健全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大学生就业援助制度;构建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和毕业生就业信息平台,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允许高校毕业生按照求职意愿选择失业登记区域;放宽高校就业率统计的时间限制,允许毕业生找到合适工作时再办理派遣手续。四是加强就业法规、政策的完善与宣传以及就业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3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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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