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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法》修订后,存在多年的政府预算外收支将成历史
【《财经》记者 郑猛】3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高强在接受《财经》记者提问时表示,《预算法》修订的征求意见稿近期将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今年8月人大常委会将首次审议《预算法》修改情况的报告。
高强是在10日举行的“两会”集体采访中,对《财经》记者作上述表示的。高强说,《预算法》修订是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工作从本届人大常委会成立之日起启动,经过了近两年的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
其标志之一,就是全国人大预算工委、财政部会同15个部门,已经提出了《预算法》修订的征求意见稿,最近就将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在此基础上,修改以后还会采取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征求意见。
高强说,按照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计划,今年8月就要第一次审议预算法修改情况的报告。随后还可能经过“二读”、“三读”,最终形成决议,颁布实施。
《预算法》修订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高强透露说,第一是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修订后将明确提出所有的政府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修订后的《预算法》正式实施以后,在中国存在多年的政府预算外收支将成为历史。
第二,规范预算的执行。修订后将明确地提出,经人大批准的预算,未经法律程序不得改变,对预算调整也将作出明确规定。现行《预算法》规定的预算调整,只要是人大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不出现赤字,或者是批准的赤字预算不突破,就不算调整。这几年,各级财政超收的很多,最多的超收几千亿,只要不出现赤字,就可以不作为预算调整。由此,大量预算收支的增加都脱离了人大监督,这是不完善的。
第三,增强预算监督的严肃性。在预算监督的内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如何对违反《预算法》行为进行处罚等方面,都将予以明确。
高强认为,修订后的《预算法》正式实施以后,对于完善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严格预算监督,改进预算管理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接下来,《预算法》实施条例也将进一步修订,作出更加具体、明确的规定。人大还将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某些地方存在的违反《预算法》规定的行为。对于严重违反《预算法》规定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将依法作出处理。